
麻奕彬委員:
您提出“關于加強預付費行業監管的提案”收悉。經認真辦理,現答復如下:
關于第四條“加強對商戶的評級管理,對出現消費糾紛、無故不進行退費、甚至“跑路”的不良機構,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建議的辦理情況
一、加強刑事打擊。青島市公安機關立足打擊犯罪的職能,加強與商務局、行政審批局、教體局等行政執法機關的協同配合,強化行刑銜接,落實案件雙向移送制度,對行政執法機關在開展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不法商戶收取預付費后“跑路”等不法行為涉嫌犯罪并向公安機關移送的,依法及時核查甄別,對涉嫌犯罪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及時打擊。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依法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案件,及時移送相關行政執法機關處理。
二、加強會商研判。認真貫徹落實《青島市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程序規定(試行)》(青法制〔2018〕48號)、《青島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青市監字〔2020〕229號)等文件,對進一步打擊和預防該類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會商研判。
三、加強預警提示。依托打擊防范非法集資一體化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掃樓清街”行動,對各類以預收費為名實施犯罪的苗頭動向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通過“公安提示函”形式函告相關行政主管(監管)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和行政處置。
四、加強預防宣傳。依托“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系列活動以及日常組織開展的預防非法集資宣傳活動,深入群眾加強預防詐騙宣傳,不斷提高群眾防騙意識和能力。
聯系人: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 劉世鐸
聯系電話:17667578917
青島市公安局
2024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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