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
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優勢,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是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保障職工基本住房需求
(一)調整公積金貸款申貸繳存條件。將職工申貸的繳存標準進一步放寬到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半年(即183天),申貸時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職工開戶時間和繳存時間滿足以上條件,同時符合我市公積金貸款其他申貸條件的,即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調整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房齡有關規定。
1. 將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放寬到最長不超過50年。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同時不得超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男65歲,女60歲),貸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購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2. 取消二手房房齡與首付款比例掛鉤的規定,不再按房齡階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政策調整后,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是廣泛開展公積金合作,多渠道支持租購并舉
(一)開展“保障性住房一件事”。與市住房保障中心合作推進保障性住房管理數字化,簡化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租房租金手續和提取材料,切實緩解職工經濟負擔,實現“租賃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零跑腿”辦理。
(二)支持銀行利用公積金大數據開展“租賃貸”。與商業銀行合作搭建個人消費信用貸款平臺,支持商業銀行利用住房公積金繳存大數據,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租賃貸”,重點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租房困難問題。
三、注意事項
新政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新政不一致的,按新政規定執行,其他未作調整事項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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