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一)充分調動企業統計員工作積極性。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新經濟、新產業、新模式等新興業態不斷涌現,這對企業統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充分調動企業統計人員工作積極性。
(二)持續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持續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國家省市統計部門先后印發了一系列文件,對提升企業統計工作規范化水平提出了要求。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為企業統計員發放一定數量的工作考核獎勵,激發企業統計人員工作積極性,有助于夯實源頭數據質量,符合當前統計工作形勢。
二、起草過程
(一)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有利于充分調動企業統計人員工作積極性。
二是有利于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三是有利于優化全區營商環境。
(二)嚴格履行法定程序:
一是參考先進地區及青島市相關區市工作經驗,制定我區企業統計員工作獎勵標準。
二是征求管委各部門意見,并進行合法性審查,各部門意見和合法性審查意見均已采納。
三是經2023年高新區第10次管委主任辦公會研究,一致通過。
三、政策依據
山東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43號)明確指出:對企業統計工作進行績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以適當形式對企業統計人員給予鼓勵。
四、主要內容
(一)企業統計人員納統獎勵
當年新納入定期統計報表任務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以及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有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和計劃總投資 500 萬元及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房地產項目),給予企業統計人員一次性 2000 元納統獎勵。
(二)企業統計人員工作獎勵
對高新區(北部園區)轄區范圍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業企業(個體戶)、有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房地產項目)和季度報表的規下(限下)樣本企業(個體戶)開展統計規范化建設考評。對企業統計人員工作考評獎勵的發放遵循1家企業、1個項目發放1份(人)的原則(其中,純設備購置類投資項目按1家企業1份原則)。
企業統計規范化建設實行年度工作評價機制,采用100分制,評價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基礎得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且無“一票否決”項的,工作評價定為合格。各專業合格企業中優秀企業占比不超過10%,發放3000元工作獎勵,良好企業占比不超過20%,發放2000元工作獎勵,合格企業發放1000元工作獎勵。
(三)獎勵發放時間及用途
企業統計規范化建設考評獎勵按年度發放,由經濟發展部確定獎勵名單,統計人員所在企業按照《青島高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提出申請,各部門依法依規完成資金審核、撥付流程。獎勵資金為企業統計人員工作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四)工作獎勵的管理
工作獎勵以統計工作成效為基礎,《辦法》規定了10條工作考核的基本事項和3條“一票否決”事項,如限制企業統計員更換次數,保持統計工作穩定性;統計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執行到位;報表質量、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等。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底。本辦法由高新區經濟發展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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