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1月21日,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青島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工信領域配套細則》(青工信字【2023】83號,以下簡稱《配套細則》),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論述,按照全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會議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數字經濟文件精神,加快推動全市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前期我局配合市委財經委印發了《關于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文件中涉及我局工業互聯網方面的支持政策。為抓好政策措施落地,經過多輪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了《配套細則》。
二、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有六章二十二條,包括總則、申報事項、申報程序、工作職責、監督檢查、附則等,共包括10個申報事項,涉及工業軟件、工業互聯網平臺、數字化改造、DCMM貫標、標識解析等多個方面,其中工業互聯網處7項,軟件與信息服務處1項,大數據產業處2項。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評審認定情況,免申即享的政策8項;我局進行評審認定的政策2項,包括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
三、政策解釋
(一)工業互聯網平臺
保持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平臺領先地位,對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新入選的國家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臺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對新入選的國家級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全省綜合評價排名前10位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省政策,根據其上年度實際服務企業上云用平臺收入情況,每個一次性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跨行業跨領域平臺”“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評價排名前十”的企業。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認定文件獎勵)。
(二)“5G工廠”“數字領航企業”
打造一批“5G全連接工廠”“數字領航企業”,對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認定的“5G工廠”“數字領航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獲得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認定的“5G工廠”或“數字領航企業”稱號的企業。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認定文件獎勵)。
(三)網絡化改造
推進重點行業加快企業組織、工業設備及關鍵工序網絡化改造,對新入選的省5G行業應用創新推廣中心,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獲得由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新認定的“5G行業應用創新推廣中心”的企業。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根據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認定文件獎勵)。
(四)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
對全省綜合評價前5位的工業互聯網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按照省政策給予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獲得由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全省綜合評價前5位的工業互聯網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的企業。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根據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認定文件獎勵)。
(五)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
1.對全省綜合評價前5位的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按照省政策給予獎補。
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獲得由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全省綜合評價前5位的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企業。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根據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認定文件獎勵)。
2.對新完成與國家頂級節點對接的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行業二級節點的建設運營單位,根據建設費用的20%最高給予300萬元獎補。
申報條件:1.在青島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已完成與國家頂級節點對接。
申報材料:1.“標識解析行業二級節點”項目申報表;2.項目實施情況報告;3.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4.建設費用的證明材料。
(六)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
對申報年度已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并新認定為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
1. 在青島市注冊一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汽車整車企業可放寬至分公司);
2.申報年度已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證;
3.申報智能工廠的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
4.申報數字化車間的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
5.申報自動化生產線的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
申報材料:
1.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申報表;
2.項目實施情況報告;
3.企業申報年度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企業兩化融合評估報告;
5.企業開展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證的證明材料;
6.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政策咨詢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互聯網處,聯系電話:85913081。
第四章 申報程序
第十三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公開發布政策申報指南,企業向注冊地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申請材料 (免申即享項目除外,具體以申報指南為準)。
第十四條 材料審核
(一)區 (市)初審。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受理企業申報材料,按照本實施細則、年度申報指南,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失信懲戒、是否違反財政涉企資金 “綠色門檻”制度情況等進行初審。對經過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區 (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并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二)市級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中心對區(市)推薦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對通過完整性審核的企業,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失信懲戒、是否違反財政涉企資金 “綠色門檻”制度情況等進行復審。
(三)對通過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獎補標準計算獎補金額,并將擬給予獎補的企業名單及獎補金額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規定提出獎補資金年度預算建議。
第十五條 資金撥付
(一)市財政局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的獎補資金年度預算建議安排下一年度預算,按有關規定分區(市)下達獎補資金。
(二)區(市)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
本細則自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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