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解讀
一、背景
為加快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建設,提高專項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3〕18號),制定《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二、服務對象
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四至范圍內企業
三、內容概要
《實施細則》共有六章十七條,包括總則、申報事項、申報程序、職責分工、監督檢查、附則等。
(一)支持精密儀器儀表產業補鏈強鏈,對新設立的工業測控系統與裝置、實驗分析儀器、傳感器及核心元器件獨立法人企業首次在園區投資建設項目,單個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竣工投產后按照設備投資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市級財政補助資金每年不超過1000萬元。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2023年4月11日(含)以后在園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精密儀器儀表領域制造業企業;
2.申報項目為申報主體在園區內首次投資建設項目,取得發展改革等部門出具的新建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項目申報時已竣工投產并實現產品銷售;
3.申報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
責任單位: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咨詢電話:0532-85912660。
(二)對在園區注冊獨立法人并納統的精密儀器儀表制造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3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按晉級補差原則執行。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園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精密儀器儀表領域制造業企業;
2.申報主體在申報年度的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3億元。
責任單位:
青島高新區管委,咨詢電話:0532-68686260。
四、政策起止時間
從2023年4月11日開始至2026年4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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