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創建政策解讀
一、背景和意義
今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也實施了《山東省綠色制造單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均要求加快構建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形成規范化、長效化培育機制,打造綠色制造領軍力量。組織開展2024年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創建是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要求的具體舉措,是形成國家-省-市綠色制造三級培育體系的基礎性工程,將對我市制造業企業加快綠色低碳轉型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二、創建對象
2024年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3個方向,分別面向不同的創建對象。
綠色工廠:主要面向在我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且從事實際生產的制造型企業。
綠色工業園區:主要面向我市具有法定邊界、范圍和統一管理機構,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的各類工業園區,且園區工業增加值或園區內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
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主要面向在我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且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企業。
三、內容概要
主要包括工作內容、申報要求、工作流程和相關要求四部分。
稱號授予:
對達到創建要求的擇優給予相應的市級綠色制造示范稱號。
申報要求:
主要要求如下:申報綠色工廠的單位,應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或行業評價標準開展自評價;申報綠色工業園區的單位,應依據《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開展自評價;申報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單位,應按照行業指標體系或通用評價要求開展自評價。其他要求,詳見創建通知。
不得申報情形: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1.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出等);2.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參照“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3.被動態調整出各級綠色制造名單的;4.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5.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6.失信被執行人等。
四、申報程序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創建通知,企業嚴格按照評價要求組織編寫自評價報告,并提交申請材料。經區(市)初審、市級審核、社會公示等,確定認定名單。
五、申報時間
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
六、政策執行(解釋)部門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綠色發展處
聯系電話:859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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