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2022年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等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市綠色制造體系,選樹一批綠色低碳轉型的典型示范,助推工業領域碳達峰,現組織開展市級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等4個創建方向,具體評價要求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以下簡稱《通知》)實施,對達到創建要求的授予相應的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稱號。鼓勵各單位圍繞市級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在基礎設施提升、設備優化升級、工藝迭代更新等方面實施系統性、全流程綠色低碳改造,探索建立資源共建共享、產業耦合共生、產供互補相連的合作關系,全面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二、申報要求
對接受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的工業節能診斷或已列入2022年工業節能診斷計劃的企業,在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工作時予以優先考慮。
(一)綠色工廠。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和行業綠色工廠評價標準要求,重點考察工廠生產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水平。各區、市在推薦綠色工廠時應結合行業特點,綜合評判工廠綠色制造水平,與同行業已有綠色工廠進行綠色制造水平對標。鋼鐵、平板玻璃、原油加工、燒堿等列入《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發改產業〔2021〕1609號)行業的企業,其能耗水平要達到標桿值或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二)綠色設計產品。申報范圍參照“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詳見網址:www.miit.gov.cn/jgsj/jns/index.html)。重點考察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化水平,輕量化、模塊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綠色設計共性技術應用情況,是否具備無害化、節能環保、高可靠性、長壽命和易回收等特性。
(三)綠色工業園區。建設重點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或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比達到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區級以上工業園區。重點考察園區在規劃布局、產業鏈設計、基礎設施等方面體現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理念,鼓勵推動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現布局集聚化、結構綠色化、鏈接生態化。
(四)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主要面向汽車船舶、電子電器、電力通信、機械裝備、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建材冶金等行業,推薦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的核心企業。重點考察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確立可持續的綠色供應鏈管理戰略,探索實施綠色伙伴式供應商管理,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營銷、回收等綠色供應鏈體系。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綠色制造示范:未正常經營生產的;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被動態調整出國家和省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在國家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三、工作流程
(一)評價申報。市級綠色制造示范遵循自愿申報原則,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評價要求,組織編寫自評價報告,并向所在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區市推薦。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初審,并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形成推薦意見。區(市)推薦意見(蓋章掃描件一份)和企業申報材料(蓋章掃描版和Word版各一份)請于2022年10月10日前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綠色發展處”。
(三)評審公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按程序公布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名單。對入選市級綠色制造示范的,擇優推薦參選國家、省綠色制造名單。
四、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發動。各區(市)要高度重視市級綠色制造示范培育創建工作,將示范創建作為推動制造業綠色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認真部署落實任務,積極組織發動轄區內企業和園區按照要求開展創建。
(二)堅持梯次培育,實施動態管理。鼓勵各區(市)探索建立綠色制造示范梯度培育機制,強化日常管理,加強業務指導,提高創建質量。市級綠色制造示范實行動態管理機制,后續將根據復核評估情況進行調整退出。
(三)強化政策引導,持續宣傳推廣。鼓勵各區(市)出臺支持綠色制造示范創建的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我市綠色制造政策體系。要充分利用各級媒體、行業協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大力宣傳綠色制造理念和相關政策法規,積極發揮標桿引領作用,引導企業對標達標,增強企業綠色發展意識,為推動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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