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市國資委堅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扎實推進區市國資監管機構和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法治建設,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穩步推進國資國企法治建設。主持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委黨委會學習,部署國資國企系統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強化全體人員法治意識、法治思維,切實在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中貫徹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加強對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通過黨委擴大會議,第一時間傳達市委主要領導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有關批示精神,部署做好法治建設工作。組織召開黨委會、主任辦公會,集體學習傳達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省委市委關于法治建設部署要求,聽取法治建設情況匯報。堅持依法決策,高度重視國資監管制度機制建設,研究出臺混合所有制改革、產權管理、投資管理、財務預算管理、章程制定管理等專項制度,完善國資監管方式,提高依法監管能力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出資人職責
一是推進系統化、專業化、法治化國資監管。立足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職能,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國資監管工作的二十項具體措施,確定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提高監管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動態調整授權放權清單。印發《青島市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22年版)》,根據有關企業授放權執行效果,按照“激發企業活力,防范新增風險,管好資產存量”原則,對2019年、2020年授權放權事項清單涉及的企業投資、產權變動、改革重組、資產評估備案等有關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三是強化協同監管。健全工作機制,與市委巡察機構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加強巡察監督與國資監管的貫通融合。探索與市紀委監委、市審計局在貫通協同監督方面加強部門協同聯動,整合監督力量,提高監督效能,用好監督成果。
(三)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制度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監管制度。制定《市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穩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強混改全過程監管。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產權轉讓、評估、登記等制度規定,進一步規范資產處置。出臺《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嚴格管理主業和培育類業務投資,完善監管方式,嚴格負面清單管理,加強對外投資監管。印發《青島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公司章程示例》(2022年版),規范國有獨資、全資市直企業章程管理,同步推進黨建入章、外部董事占多數入章工作。完善違規責任追究制度,印發《青島市市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查處工作指引(試行)》《青島市市屬企業國資監管責任約談工作規則》,完善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合法性審查工作。為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國有企業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意見》落實方案等4項決策事項出具合法性初審意見。加強法律顧問審核把關,在行政復議應訴案件、信訪案件、合同審查等方面提供專業法律服務10余次,出具法律審查意見書3件次,提供法律咨詢服務30余次。加強公職律師管理。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四)推進監管企業法治建設
加強合規履職能力建設,組織市直企業負責人以及法務、合規人員參加各類合規管理培訓等,學習研究最新法規政策精神和先進企業實踐經驗。與市檢察院、市工商聯等單位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參與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工作。
(五)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落實“八五”普法規劃部署要求,圍繞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中心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普法責任清單,建立工作臺賬。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全市學法考法等活動,組織各市直企業開展民法典、憲法宣傳,參與安全生產、防范非法集資、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等各類法律法規宣傳。
二、存在問題和下步工作措施
2022年,市國資委法治建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設工作任務,但在創新性開展法治建設和指導推動監管企業法治建設方面還需要提高標準、加大力度。2023年,市國資委將繼續全面貫徹上級關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落實全市法治建設工作要求,緊緊圍繞落實好黨的二十大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作出的重大部署和上級國資監管機構下達的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依法監管,在法治軌道上繼續推動監管企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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