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等18部門聯合印發實施《青島市助企紓困和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4月6日市國資委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減免工作的通知》,支持相關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疫情難關、恢復經營發展。
一、房租減免基本原則
國有資產實行“國家所有、分級管理”,分別由中央、省、市、區(市)國資監管部門、財政部門等履行監管職責。青島市域的國有房屋根據其歸屬性質,按照“誰監管、誰負責”原則,確定房租減免的責任主體,市國資委負責市屬監管企業房租減免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市屬金融文化類國有企業和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租減免工作,其他實行區(市)“屬地管理”,分別抓好區(市)屬企業房租減免工作。
二、房租減免主要政策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市及區(市)屬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
三、房租減免實施主體及減免對象
對于青島市國資委和區(市)國資監管機構監管的國有企業集團所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房屋應按規定足額減免,國有參股企業的房屋經企業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后可按國資參股比例減免。涉及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國有企業應負責督促將減免給直接與其簽訂商業合同承租方的房屋租金落實到最終承租方。市及區(市)屬國有企業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又返租給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房屋租金由市及區(市)屬國有企業先向行政事業單位申請減免,再對最終承租方予以減免。
房租減免適用對象為最終簽約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存在轉租行為的房屋,轉租方不最終享受本次房租減免政策,最終承租經營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享受本次房租減免政策。
四、房租減免辦理方式
各市及區(市)屬國有企業應貫徹落實好房租減免政策,摸清承租方、最終承租方相關信息,本著便捷規范高效的原則,積極優化企業內部房租減免審批流程,盡量減少市場主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國有企業出租方對符合減免資格的直接減免,市及區(市)屬國有企業原則上在二季度完成減免。
國有企業出租方應加強信息公開,在企業集團官網向社會公開房租減免政策、辦理方式及聯系電話,在出租房產實際經營地書面張貼房租減免政策公告、辦理方式及聯系電話,接受市場主體和群眾咨詢投訴,耐心細致地做好政策解答工作。
各市及區(市)屬國有企業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制定房租減免實施方案,規范有序推進房租減免工作。要完善房租減免問題受理機制,依法合規妥善處理問題訴求,對于房租減免政策落實不到位、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企業和相關人員依規問責。
附:青島市、區(市)國資監管機構和市屬企業2022年房租減免公開電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