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項目背景和主要內容:
為促進我市海洋與漁業改革和發展,加強和規范青島市海洋與漁業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設置海洋與漁業發展資金。2019年海洋與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納入本次部門績效評價的項目有:
1.遠洋漁業發展補貼資金
2.海平面變化影響調查評估信息更新和實地調查經費
3.海洋監測及預報系統運行資金
4.海洋預警預報資金
5.海監維權執法基地保障經費
6.海洋與漁業應急執法經費
7.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塢修經費
8.漁業安全通導設備及海洋觀測數據傳輸發布平臺運行維護資金
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我局的專項資金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青發〔2019〕6號)文件精神、市財政局關于績效目標管理的青財績〔2019〕2號、3號、4號文件的具體規定和《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青財農〔2017〕號)使用管理,符合規定用途,無違法違規使用問題。我局以“績效考核目標”專項資金管理抓手,做到“指標準和考核嚴”,注重結果導向、強調成本效益,進一步強化、硬化預算責任的剛性約束。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9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青財預指〔2019〕2號)批復,納入本次績效考核項目的預算批復為5003.52萬元。
2019年6月,市委辦公廳印發《青島市新舊動能轉換“海洋攻勢”作戰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青廳字〔2019〕70號),根據市海洋發展局、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度遠洋漁業超低溫金槍魚回運補助的請示》(青海呈〔2019〕61號)及相應的領導批示,申請從遠洋漁業發展補貼資金中調劑180.2411萬元用于撥付遠洋漁業自捕運回青島的超低溫金槍魚回運補助。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梳理市級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的通知》,結合我局機構改革后工作職責調整和專項資金項目招投標實際,經市財政局同意,依據《關于交回部分市級專項資金預算指標的函》將年內不再執行的遠洋漁業發展補貼資金979.7589萬元、漁業安全通道設備及海洋觀測數據傳輸發布平臺運行維護資金32萬元及時交回市財政局。
經調整后,2019年海洋與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納入本次績效評價的項目實際到位5003.52萬元,實際執行4962.15萬元,預算執行率99.17%。
(二)項目績效目標
納入本次績效評價的項目綜合績效目標為:進一步落實青島市政府《關于加快遠洋漁業發展的意見》,鼓勵青島市遠洋漁業發展。開展海平面變化影響實地調查和信息更新、海洋監測及預報系統運行、海洋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預報,為海洋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為更好組織開展“海盾”、“碧海”、整治捕撈漁具、伏季休漁、水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海洋涉漁“三無”船舶等專項執法整治行動,以及市前海一線海上執法和滸苔巡視任務,提升我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力度提供堅實的保障。保障漁業安全通導設備穩定運行,提高漁業安全保障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為我市漁業安全生產提供通信服務,增加社會對象滿意度。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范圍
為加強和規范青島市海洋與漁業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局對海洋與漁業發展資金部分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
(二)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說明)、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績效評價遵循以下基本原則:科學公正、統籌兼顧、激勵約束、公開透明。績效評價結果依法依規公開,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績效評價體系包括4個一級指標:項目決策情況(20分)、項目過程情況(20分)、項目產出情況(25分)和項目效益情況(35分)。
項目決策情況下設3個二級指標:項目立項情況(6分)、績效目標情況(6分)、資金投入情況(8分)。其中,項目立項情況包括2個三級指標:立項依據充分性(3分)、立項程序規范性(3分);績效目標情況包括2個三級指標:績效目標合理性(3分)、績效目標明確性(3分);資金投入情況包括2個三級指標:預算編制科學性(4分)、資金分配合理性(4分)。
項目過程情況下設2個二級指標:資金管理情況(8分)、組織實施情況(12分)。其中,資金管理情況包括3個三級指標:資金到位率(2分)、預算執行率(2分)、資金使用合規性(4分);組織實施情況包括2個三級指標:管理制度健全性(6分)、制度執行有效性(6分)。
項目產出情況下設4個二級指標:產出數量情況(10分)、產出質量情況(5分)、產出時效情況(5分)、產出成本情況(5分)。其中,產出數量情況包括2個三級指標:實際完成率(5分),數量變動率(5分);產出質量情況包括1個三級指標:質量達標率(5分);產出時效情況包括1個三級指標:完成及時率(5分);產出成本情況包括1個三級指標:成本節約率(5分)。
項目效益情況下設1個二級指標:項目效益情況(35分)。項目效益情況包括3個三級指標:項目效益(25分)、可持續影響(2分)、滿意度(8分)。其中,項目效益包括3個三級指標:經濟效益(5分)、社會效益(10分)、生態效益(10分);可持續影響包括2個三級指標:政策可持續性(1分)、項目發展機制可持續性(1分);滿意度包括1個三級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8分)。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本次績效評價工作是在青島市海洋發展局局本級、青島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支隊、青島市海洋減災中心等單位進行績效初評后,我局綜合相關材料進行匯總自評的基礎上完成的。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根據績效評價體系,從項目決策投入、過程管理、實際產出、實施效果等四個方面綜合評分, 2019年海洋與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納入本次績效評價的項目支出綜合績效自評總分為95.45分,評價結果為優秀。相關評分表附后。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
項目決策情況分值為20分,得分19分。
其中,項目立項情況分值為6分,得分6分。
立項依據充分性得分3分,得分理由:項目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符合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要求;與部門職責范圍相符,屬于部門履職所需;屬于公共財政支持范圍,符合中央、地方事權支出責任劃分原則;與相關部門同類項目或部門內部相關項目不重復。
立項程序規范性得分3分,得分理由:項目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設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關要求;事前已經過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績效評估、集體決策等。
績效目標情況分值為6分,得分5分。
績效目標合理性得分3分,得分理由:項目有績效目標;項目績效目標與實際工作內容具有相關性;項目預期產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業績水平;績效目標與預算確定的項目投資額或資金量基本相匹配。
績效指標明確性得分2分,得分理由:將項目績效目標細化分解為具體的績效指標;指標值清晰、可衡量;指標值與項目年度目標與計劃數略有差異,根據權重分扣1分。補助漁船數量年度計劃值為42艘,實為22艘,其原因是遠洋漁業專項資金為先建后補項目,2018年部分企業因回運率未達到50%等原因不符合本政策,不予補貼。
資金投入情況分值8分,得分8分。
預算編制科學性得分4分,得分理由:預算編制經過科學論證;預算內容與項目內容匹配;預算額度測算依據充分,按照標準編制;預算確定的項目投資額或資金量與工作任務相匹配。
資金分配合理性得分4分,得分理由:項目資金分配有測算依據;預算安排內容與專項資金的設立目的及年度工作重點相匹配。
(二)項目過程情況
項目過程情況分值為20分,得分17.2分。
其中,資金管理分值為8分,得分7.9分。
資金到位情況得分2分,得分理由:資金使用均已落實到具體項目。
預算執行率得分1.9分,得分理由:預算執行率為99.17%,根據權重扣0.1分。
資金使用合規性得分4分,得分理由:資金使用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資金的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符合項目預算批復或合同規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組織實施情況分值為12分,得分9.3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得分4.5分,得分理由:項目實施單位已具有相應財務和業務管理制度,合法合規。但業務管理制度有待細化,根據權重扣1.5分。
制度執行有效性得分4.8分,得分理由:項目實施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項目調整等手續完備,材料齊全,歸檔及時,落實到位。但項目實施的信息支撐條件有待加強,根據權重扣1.2分。
(三)項目產出情況
項目產出情況分值25分,得分24.25分。
其中,產出數量情況分值為10分,得分9.25分。
實際完成率得分4.25分,得分理由:項目實際產出的產品數量基本符合計劃產出的產品數量。因存在1個數量指標未完成,根據權重扣0.75分。補助漁船數量年度計劃值為42艘,實為22艘,其原因是遠洋漁業專項資金為先建后補項目,2018年部分企業因回運率未達到50%等原因不符合本政策,不予補貼。
產出質量情況分值為5分,得分5分。
質量達標率得分5分,得分理由:項目完成后,質量達標率100%,產出達到預計數量。
產出時效情況分值為5分,得分5分。
完成及時率得分5分,得分理由:項目按照計劃、文件批復等相關規定及時完成。
產出成本情況分值為8分,得分8分。
成本節約率得分8分,得分理由:項目實施單位基本能夠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標實際所耗費的支出基本在項目預算之內。
(四)項目效益情況
項目效益情況分值35分,得分35分。
其中,項目效益分值為25分,得分25分,得分理由:能夠滿足設定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明顯,經濟效益較大,生態效益明顯。
可持續影響分值為2分,得分2分。得分理由:項目政策能夠使項目后續運行及成效發揮得到可持續發展得滿分,項目運轉形成了可持續發展的機制。
滿意度分值為8分,得分8分。得分理由:公眾或重點保障目標滿意程度較高。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主要經驗及做法
(一)規范使用管理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嚴格按照上級財經管理有關規定和《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青財農〔2017〕號)使用管理,符合規定用途,無違法違規使用問題。一是嚴格預算收支管理。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績效考核,提升財政資金使用質量。二是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加大對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預算執行的監督力度,提高資金撥付到位率,尤其是重點領域的資金做到及時撥付到位。三是扎實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減少資金中新增沉淀資金。
(二)努力做好遠洋漁業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遠洋漁業配套服務工作。完成了農業部遠洋漁業企業資格和項目年審工作、船舶報廢拆解和船型標準化(遠洋漁業)補助資金、以及青島市遠洋漁業發展專項資金評審工作。二是保障遠洋漁業安全生產。正式啟用青島市遠洋漁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開展市屬遠洋漁業企業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針對遠洋企業制度落實、船位監測、安全生產、應急處置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指導成立青島市遠洋漁業協會,多次組織企業進行遠洋漁業發展相關座談會,對接青島海關等部門解決企業問題,服務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四是完善下游產業鏈。推動中國北方(青島)國際水產品交易中心和冷鏈物流基地項目建設。
(三)有效保障我市海洋漁業執法行動
一是深入推進執法工作,推動工作重心前移,確保依法執法和各項政策制度落實到實處,打造一支紀律嚴明、政治堅定、業務精湛、裝備精良的執法隊伍,有效地遏制違法行為發展和擴大,為推進 “中國漁政亮劍”、伏季休漁、海島專項執法行動、整治捕撈漁具等專項執法整治行動順利開展提供堅實基礎。二是保障維權執法基地正常運轉,做好執法船的停靠工作,為行政執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三是確保了執法船裝備技術狀態完好,為更好組織開展“海盾”、“碧海”、“護島”等專項執法行動提供裝備保障。
(四)大力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
一是根據自然資源部總體部署,針對海平面變化影響調查和信息采集內容廣、種類多和時效性強等情況,堅持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開展海平面變化影響調查的信息更新和實地調查,準確評估海平面上升可能帶來的災害提供基礎數據。二是增強海洋預報基礎能力,顯著提高海洋預警報產品的精細化程度和服務效果,為防御海洋災害提供有力支撐,提升海洋預警報發布渠道、范圍和效率,有效預防和減少我市海洋災害損失。三是及時組織開展海洋災害應急監測,預測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為海洋災害處置決策提供可靠的數據保證。四是保障對通導設施設備的良好運行,為漁業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漁船的實時動態監控、漁船發布遇險求助信息及接收重要預警信息等發揮重要作用,為海上漁船發生海難、遇險等應急指揮救助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保障。
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青島市海平面變化影響調查評估信息更新和實地調查項目技術性較強,且海平面為緩發災害,因此短期的經濟、生態、社會效應并不明顯且無法準確具體量化,只能依靠評價小組成員經驗、結合受益對象的實際情況進行評估,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觀性。
六、評價單位蓋章
附件:1.項目支出部門績效評價備案表(計劃表)
3.項目支出指標體系
(聯系人:李潼 聯系電話:8588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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