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抽查方式
(一)內部抽查
依托省政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隨機抽取執法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完成檢查任務。
(二)部門聯合抽查
根據省、市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安排,發起或者參與省、市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的“雙隨機”聯合抽查,按照各自分工開展檢查。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規范使用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開展執法檢查,正確填報信息,確保職責內抽查事項全覆蓋檢查,堅決杜絕軟執法、假執法、走過場。除依法依規不予公開的情形外,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示”的原則,在檢查結束后及時錄入省工作平臺。檢查結果已經錄入,不得隨意修改。
(二)做好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的運行維護和數據更新,檢查過程各個環節應通過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來完成,確保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監管抽查事項應在抽查計劃中規定的檢查時間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三)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加強業務學習,根據省、市行政執法檢查的新標準新要求,切實規范執法流程。
三、抽查結果處理
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依法依規嚴格調查處理;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附件:1.青島市海洋發展局2024年度部門內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
? ? ? 2.青島市海洋發展局2024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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