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關背景
為維護我市海洋漁船動態監管秩序,進一步加強漁業無線電管理,懲治無線電設備使用違規違法行為,規范海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和北斗ID號的合法使用,維護海洋漁業通信秩序,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目標
加快推進海洋與漁業信息化建設,提升漁船監管科技支撐能力。以開展執法檢查為抓手,整治我市漁船無線電設備配備與使用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嚴厲打擊“船碼不符、一船多碼、一碼多船”及擾亂漁業無線電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 維護我市海洋漁業通信秩序。
三、重點工作解讀
(一)開展哪些漁業無線電設備及漁業信息化建設?
為提高漁業安全通導裝備現代化水平,保障漁民海上安全生產,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為漁船更新配備“插卡式AIS”設備。
2.為44.1KW及以上漁船配備北斗3代終端。
3.開展漁港視頻監控系統項目建設。
(二)漁業無線電執法檢查方式和內容有哪些?
1.陸上檢查主要結合漁船動態監管平臺,對停港漁船無線電設備配備、安裝規范性及設備識別碼等靜態信息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整改相關問題。
2.海上檢查主要登臨漁船檢查不按標準規范配備、擅自拆卸、故意關閉、屏蔽無線電設備,擅自擦寫篡改漁船通導設備識別碼,違規套用其他漁船設備識別碼,設備信息未登記備案,“船碼不符、一船多碼、一碼多船”等突出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3.結合漁船出港報告制度,逐一核對出港漁船通導終端工作狀態,存在通導終端不按規定配備、無法正常使用等情形的,一律不得放行。
(三)漁船動態監管工作如何開展?
1.建立完善的漁船動態監控體制,及時提醒、制止漁船越界作業行為,核查漁船海上無線電設備異常行為。
2.對進入我市轄區外省籍漁船疑似非法捕撈行為的甄別、通報。
3.開展海洋伏季休漁期間違法違規漁船線索信息通報及核查工作,有效落實海洋伏季休漁相關制度。
4.加強監控與執法聯動,及時處置動態監控發現的違法行為,做好閉環管理。
(四)哪些是擾亂漁業無線電秩序違規行為?
1.違規使用漁業無線電頻率和私自設置岸臺。
2.亂發求救信號、唱歌、聊天等與漁業安全無關、擾亂正常漁業通信秩序。
(五)漁船無線電設備維修服務站點如何整頓?
主要檢查服務站點的臺賬記錄、終端的銷售維修、識別碼錄入情況等,對檢查發現的業務辦理不規范、違規的,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配合當地漁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取消其青島市漁業船舶通導終端定點服務單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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