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為當好海洋強國、海洋強省建設的排頭兵,在發展海洋經濟、海洋產業方面率先突破、走在前列,加快構建完善的海洋產業政策體系,2022年1月,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印發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2〕5號)。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2022年6月,市海洋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關于貫徹落實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實施細則》(青海規〔2022〕5號)。為做好15條政策中“推動航運服務產業發展”政策實施,自2023年6月市海洋發展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聯合開展了政策兌現工作,2024年再次印發《青島市海洋發展局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開展“推動航運服務產業發展”政策兌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政策兌現工作通知”)。
二、出臺目的
為做好《關于印發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通知》中“推動航運服務產業發展”政策的具體實施,制定出臺政策兌現工作通知。
三、制定依據
《關于印發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2〕5號)《關于貫徹落實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實施細則》(青海規〔2022〕5號)等文件。
四、主要內容
政策兌現工作通知主要包括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程序、申報時間和其他事項五部分內容。申報條件中明確了航運服務企業和航運功能性機構申報時需要符合的基本條件;申報材料明確了申報單位需要提交的具體材料,主要包括八類材料;申報程序明確了申報、初審推薦、復評、資金兌付等工作程序;申報時間明確了2024年申報的時間節點;其他事項明確了注冊時間問題和各區市、功能區海洋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