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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化解海上安全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青島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轄區公安、交通、海洋、體育、海事、海警以及相關屬地政府聯合開展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類“三無”船舶違法違規行為。
二、發布目的
清理取締“三無”船舶,維護轄區海上安全穩定,制定發布公告。
三、制定依據
《國務院對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告的批復》(國函〔1994〕111號)《海關總署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中國海警局關于印發〈“三無”船舶聯合認定辦法〉的通知》(署緝發〔2021〕88號)等有關規定。
四、主要內容
公告主要包括清理對象、區域、時限、處置措施、船舶所有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以及其他事項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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