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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據
根據《青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青法委〔2021〕4號)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關于規范法治建設年度報告報送工作的通知》(青法委辦發〔2021〕 1號)要求,政府工作部門每年要認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工作,并通過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二、主要內容
一是主要舉措、成效。報告了2023年青島市交通運輸局開展的 “放管服”改革“提質增效”、法治營商環境“創新推進”、依法行政體系“縱向推進”、行政決策程序“趨向完善”、公正文明執法“持續發力”、矛盾糾紛化解“穩扎穩打”、權力制約監督“公開透明”、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突破”8個方面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二是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了2023年青島市交通運輸局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
三是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從強化政治擔當、帶頭履職盡責,加強依法執政、規范決策流程,狠抓貫徹落實、健全工作機制3個方面對2023年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進行了報告。
四是主要工作打算。對2024年市交通運輸局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工作打算進行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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