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站是優化營商環境、為企業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規范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激發服務動能,近日,市交通運輸局印發《青島市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站服務評價辦法》,對我市轄區內承擔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站業務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開展服務評價工作。
一、分域推進工作開展
評價工作在市交通運輸局指導下實行轄區管理。市運輸中心、市交通運輸局審批服務專班負責市內三區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站的服務評價工作;各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各自轄區內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站的服務評價工作。
二、分項開展服務評價
評價內容包括服務環境、業務辦理、服務對象滿意度三個方面,包含“設立專門人工服務窗口,安排專人服務,服務窗口人員需熟知每項業務辦理的法規、政策、標準及流程”“不得以便民服務為名,額外收取代辦費用、材料費”“對群眾的咨詢和業務申請應當場予以答復或辦理,不得出現‘冷、硬、橫、推’情形”等12項評價指標,采取現場查看、系統調取、隨機回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分數按百分制計算,每年進行一次,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評價工作在評價周期次年的一季度進行。
三、分級強化結果運用
《評價辦法》提出,評價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別用AAA級、AA級、A級和B級(不合格)表示。對評價結果排名靠前的,予以表揚;對評價等級為B級的,由考核責任部門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配合整改的暫停受理申請直至取消服務資格,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處理;對弄虛作假的,一年內不予受理其提交的申請。
服務評價的目的主要是以評價促發展,鞭策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站提升服務效能,引導創新服務舉措、提升服務質量,為運輸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賦能添力。下一步,市運輸中心將在市交通運輸局指導下,進一步加強對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站的督導檢查,不斷創新服務模式、強化服務功能,有效助推政務便民服務再提質、營商環境優化再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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