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進一步推動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日前,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對區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開展評價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每年度對各區市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對區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一、內容緊扣青島實際,突出評價有導向
《實施方案》緊密結合青島教育實際,將評價內容細化為6大方面、20條具體指標,包括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教育保障水平、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各級督導反饋問題整改,突出經費投入、教育設施建設等涉及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點、難點、熱點工作,引導區市政府切實擔當起保障教育發展的主體責任。
與國家、省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方案相比,《實施方案》在評價內容方面增加了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的更高的“青島”標準。比如在對區市學前教育發展評價方面,增加對我市公辦園在園幼兒比例、城鎮省市示范幼兒園比例、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等內容的評價,督促區市在保證普惠學位供給的同時,注重提升各類幼兒園保教質量。在對區市基礎教育發展評價方面,更加注重擴優提質,義務教育突出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水平現代化學校建設,推進集團化辦學;普通高中突出擴大優質普通高中學位供給和綜合高中建設。再比如在降低評價等次事項中,青島市作為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將兒童少年近視防控有關工作成效納入降低等次事項,引導區市政府更加注重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二、過程聚焦閉環管理,推動事事能落地
評價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統籌,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每年開展一次,根據國家和省市教育事業發展總體目標、年度重點任務和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確定每年度評價工作重點。組織過程包括區市自評、材料審核、實地抽查、反饋意見和整改、發布報告等五大程序,實現自查與核查相結合、反饋與整改相銜接的工作構架,確保評價機制嚴絲合縫、流程互補。尤其是在反饋問題整改方面,將國家、省、市各級督導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單獨作為扣分項目,明確對上年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復查,建立問題“回頭看”整改機制,實現閉環管理,推動國家、省、市重大教育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三、結果用于考核獎懲,實現督導有分量
評價結果按照成績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并按照得分高低進行排名,向社會公開發布。評價結果將作為對區(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對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現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將按照有關規定,視情節采取適當形式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約談問責,真正推動教育督導工作“帶電長牙”。
近年來,青島市教育督導工作緊緊抓住“督政”這個牛鼻子,聚焦重點,瞄準短板,在教育經費投入不足、教育資源分布不均、教師隊伍薄弱等“老大難”問題上出實招、動真格,為推動我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在機制建設上樹權威,充分發揮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作用,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教育督導工作,每年開展聯合督政,加強問題通報和約談,構建起“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教育發展大格局。二是在督導內容上破難題,推進區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等工作,推動區市不斷提高義務教育縣域均衡水平,改善辦學條件,保障幼兒園普惠學位供給。三是在督導方式上求實效,建立教育重點工作考核和公示制度,將教育重點難點熱點工作納入區市政府綜合考核和重點公示項目,有力推動群眾關切的痛點堵點問題的解決;建立區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體系、區域教育現代化評估監測體系,引領區市政府明確發展目標要求,以評促建、促改,全面提升區域教育質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之年,青島市教育督導工作將繼續緊盯人民群眾關切的教育問題,以人民滿意為使命,服務教育改革與發展大局,創新舉措,全面發力,真正讓教育督導“帶電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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