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教體局,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局屬各學校,有關民辦學校,市體育局局屬相關單位:
為做好2022年青島市中小學生陽光體育聯賽競賽組織工作,現將競賽規程印發給你們,部分競賽項目具體組織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一、主辦單位
青島市教育局、青島市體育局
二、參賽單位
各區市教體局,局屬各學校,有關民辦學校,市體育局局屬相關單位。
三、競賽項目、時間與地點
項目 |
時間 |
地點 |
田徑 |
待定 |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
籃球(五人制) |
待定 |
青島實驗高中,67中 |
籃球(三人制) |
2022年10月15日-16日 | |
排 球 |
待定 |
青島第六中學 青島第九中學 |
乒乓球 |
2022年11月3日-6日 |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 |
游泳 |
2022年9月16日-18日 |
青島國信體育中心 |
羽毛球 |
2022年9月23日-25日 |
青島國信體育中心 |
網 球 |
2022年10月1日-6日 |
新興體育館 |
足球聯賽 |
2021年10月?2022年6月 |
各有關學校 |
帆 船 |
2022年9月27日-30日 |
青島奧林匹克帆船中心 |
武 術 |
2022年10月22日-23日 |
青島第十九中學 |
健身操 |
2022年11月26日-27日 |
青島第一中學 |
跳 繩 |
2022年11月5日-6日 |
青島藝術學校 |
沙灘排球 |
2022年7月9日-11日(暫定) |
西海岸新區教體局 |
四、參賽運動員資格
(一)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具有本參賽區、市、學校正式學籍的在校在讀學生,凡以各種名義掛靠在學校或已在青年隊及職業隊試訓的學生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二)參加市中小學生體育聯賽的代表隊由所在區市組織的中小學生體育聯賽產生,各區市所有學校必須參加所在區市組織的年度中小學生體育聯賽,主辦單位將派出觀察員對各區市聯賽組織情況進行監督。
(三)參賽學校不得從本區市或外區市的學校選拔運動員。
(四)凡是已被高等院校錄取為預科班學生的運動員不得參加聯賽。
(五)復讀生不得參賽,運動員只能代表學籍所在學校參賽。
五、運動員資格審查
(一)為嚴肅賽風、賽紀,聯賽各單項比賽賽前、中、后,要對運動員資格進行審查(報名單、學籍表和二代身份證)。如賽前發現并查實運動員資格不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并不得補報或換人;如在賽中和賽后發現運動員資格不符合或被舉報經查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和比賽成績,并予以通報。
(二)對運動員資格有異議者,應及時向組委會提交經代表隊領隊核準并簽名的申訴報告,同時交納申訴費1000 元。勝訴者,申訴費由大會如數退還。
(三)違反規定的運動員、運動隊,參照《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試行)》給予處罰。
(四)各項目運動員報名截止后,由各單項承辦單位公示運動員報名信息。
(五)各單項承辦單位辦理帶照片的運動員參賽證,運動員持參賽證和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除外)參賽。
六、競賽分組及年齡規定
(一)競賽分組
分設男、女普通高中組;男、女職業高中組;男、女初中組;男、女小學組;體校組。
(二)年齡規定
普通高中組、職業高中組200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初中組須于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小學組須于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七、計分獎勵辦法
(一)設全市中學生運動會團體總分名次獎,頒發獎牌、獎杯,在全市中學生運動會頒獎儀式上頒獎。比賽期間評選優秀教練員、優秀裁判員若干名。
(二)普通高中組、職業高中組取六項最好成績計算團體總分,獎勵前八名;市內四區初中組和市內四區小學組取六項最好成績計算團體總分,獎勵前兩名;四市二區取六項最好成績計算團體總分,獎勵前三名。
(三)各單項分值
1.田徑、乒乓球、游泳、羽毛球、網球、帆船的錄取、計分辦法見單項規程。
2.籃球、排球、足球、跳繩、健身操前八名分別按照80、70、65、60、55、50、45、40計分。
3.榮獲體育道德風尚獎代表隊加20分。
(四)經主辦單位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代表我市參加全國、省比賽而不能代表原單位參加市中小學生體育聯賽的運動員和在比賽中破紀錄的運動員,均按省教育廳、省體育局有關規定給予加分。
(五)比賽均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規則。
八、評選體育道德風尚獎
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見附件1)
九、申訴和紀律
(一)為了端正賽風,突出教育特色,體現以育人為宗旨的指導思想,各區市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須對報名參賽的運動員資格認真進行審查或自查,按照規程規定,嚴格把關,杜絕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現象。凡有弄虛作假者,除取消該運動員比賽資格和該組團體成績外,將對其所在學校和教練員進行大會通報,同時對發生問題的學校所在區市教體局予以通報批評,并按規定追究責任。
(二)聯賽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參賽運動員的紀律、資格檢查和申訴工作,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處理決定為最終處理意見。
(三)對打架斗毆、罷賽、拒絕領獎、侮辱裁判和觀眾等行為的運動員(隊),取消其所有比賽成績和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資格,追究所屬單位責任。情節嚴重者,聯賽組委會做出進一步處理,并全市通報。
十、其他
(一)報名時必須攜帶參賽人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籍表、身體健康證明、人身意外保險證明。參賽人員比賽時發生的意外事件,由參賽選手所在學校牽頭,學校主管部門、比賽主辦方及承辦方協助處理。
(二)各單項比賽的名次、得分如有異議,須在該單項比賽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主辦單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初中、小學報名均以區市為單位集體報名,同時上報本年度該項目區市級比賽的秩序冊以及成績冊。
(四)報名信息發到單項指定郵箱,郵件務必注明單位、所報項目、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并與相關人員聯系確認。
十一、本規程解釋權歸主辦單位
附件:1.青島市中小學生體育聯賽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
2.青島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
3.青島市中小學生籃球比賽規程
4.青島市中學生三人籃球班級比賽規程
5.青島市中小學生排球比賽規程
6.青島市中小學生乒乓球比賽規程
7.青島市中小學生游泳比賽規程
8.青島市中小學生羽毛球比賽規程
9.青島市中小學生網球比賽規程
10.青島市中小學生校園足球比賽規程
11.青島市中小學生帆船比賽規程
12.青島市中小學生武術比賽規程
13.青島市中小學生校園青春健身操比賽規程
14.青島市中小學生跳繩比賽規程
15.青島市中小學沙灘排球比賽規程
青島市教育局 青島市體育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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