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教體局,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局屬有關學校,有關民辦學校:
為幫助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進入高等院校學習,青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自1998年設立“寒窗基金”以來,在社會各界愛心企業和教育系統教職工的熱心捐助下,已發放慈善資金1248萬元,幫助4158名學子順利邁入大學校門。今年“寒窗基金”將繼續資助我市被普通高校本科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范圍
參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考,被普通高校本科錄取的青島市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資助對象條件
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即脫貧享受政策、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等家庭學生),或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孤兒證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證明的學生,或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或烈士子女。
三、資助標準
每位受助學生一次性發放3000元慈善資助金。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本人申報、學校初審、區市教體局復審
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本人自愿據實填寫《青島市“寒窗基金”資助學生申請表》(附件1),各學校、教體局對申請的學生情況認真核查把關,并提出核查意見,由各教體局、市教育局局屬學校統一填寫上報《青島市2023年“寒窗基金”資助學生匯總表》(附件2)。
(二)上報材料及要求
1.《匯總表》加蓋公章、相關人員簽字;
2.《學生申請表》由學校、教體局審核蓋章;
3.申請學生的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
4.高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若尚未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但網上查詢已錄取的,可打印網上錄取頁面,由學生所在高中學校審核蓋章后,作為補充材料上報。
5.原建檔立卡證明、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及領取保障金賬戶本年的銀行發放流水單、或孤兒證、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證明、或學生本人殘疾證、或烈士證明,以上均為復印件。若上述證件中的持證人非學生本人,且證件上無法體現出學生與持證人的家庭關系,且需同時提供學生與持證人關系的戶口簿相關內頁復印件。提供的復印材料要清晰、完整。
(三)上報時間
請各區、市教體局、市教育局局屬學校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前將上述材料,報送或郵寄到市教育發展基金會(青島市延安一路29號乙303室,王瑋收),并將《匯總表》電子版通過金宏網發送至“青島市教育人才服務與學生資助中心”。
(四)審核公示
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捐贈企業、相關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并通過招生考試部門進一步核實學生相關信息,確定資助學生名單后將在相關范圍內進行公示,擬于8月下旬公布并發放資助金(具體發放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寒窗基金”是市教育局、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幫助學生圓大學夢、不讓一個孩子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重要社會慈善資助項目,是社會各界對教育、對學生的愛心體現。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嚴格把關,認真組織好初審、復審、驗證和材料報送工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騙取、截留、克扣資助金等行為。
未盡事宜,請與市教育發展基金會聯系。
聯系人:王瑋、王開川 聯系電話:81703675、81703692。
青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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