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科技局出臺《關于研發機構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評價獎補實施細則(試行)》。作為推進“碩果計劃”的重要舉措,《細則》將以最高200萬元的支持力度,引導和激勵在青研發機構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細則》提到的研發機構包括中央、省(部)駐青科研院所,市屬、區屬事業單位或轉制改企單位,引進大院大所成立的企事業單位且認定為市級(含)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等在我市開展自然科學及工程技術領域研究開發的多類主體。
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發展新產業等活動。具體來說,科技成果轉化的方式包括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資比例;自行投資孵化成立科技企業;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根據《細則》,我市研發機構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評價工作由市科技局組織開展,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具體實施,其評價指標由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構成。其中,定性指標包括專門機構與專職人員、政策落實與激勵機制、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等3項指標;定量指標包括面向本地企事業單位,以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或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進行轉化的科技成果數量或金額,作價投資或自行轉化孵化成立科技企業數量或相應企業營業收入,以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方式實現服務數量或收入,對接服務本地企業數量及凝練企業真實技術需求數量等4項指標。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根據評價結果,《細則》將按得分高低排序,對研發機構給予獎補資金支持。其中,評價優秀且排名前5位的,按照評價期內實施科技成果本地轉化形成實際收入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其余評價優秀的,以及評價良好且排名前20位的,按照評價期內實施科技成果本地轉化形成實際收入的2%,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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