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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青島市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制度意見的通知》的通知
〔青政辦發〔2015〕29號,QDCR-2015-002014,2015年12月11日發布,根據《關于公布現行有效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做好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發〔2016〕40號的規定,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正文內容詳見附件)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青島市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制度意見的通知(青政辦發[2015]29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