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設立結婚輔導期,讓新婚夫妻持證上崗的建議”收悉。現提出辦理意見如下:
如您的建議所指出,“我國的離婚現象越來越普遍,每年的離婚人數不斷攀升,原因在于婚姻雙方在婚前缺乏了解,兩個來自不同原生家庭的人,難免在生活習慣、性格特點、興趣愛好等方面存在差異,需要磨合與適應的過程;婚姻雙方往往缺乏磨合與適應的耐心,現代人們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都希望將對方改造成自己期望的類型,缺乏包容與忍耐;婚姻雙方對婚姻的心理準備不足,獨生家庭成長起來的年輕人,往往更多地關注自身而忽視對方的感受,為家庭付出的責任心不足;婚姻雙方缺乏溝通技巧,不能做到一致性的表達。”為了做好婚姻家庭服務,我局前期已經在婚姻登記處建設了婚姻輔導室,對登記新人開展婚前教育和心理輔導,2019年又與市婦聯聯合將婚姻輔導室打造升級為婚姻家庭輔導中心,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咨詢輔導。結合民法典關于“冷靜期”的要求,有條件的區市還將婚姻家庭輔導延伸至街道、社區開展了構建幸福家庭公益活動,為有困惑的家庭提供全方位的輔導服務。
如您所知,婚姻登記屬于行政確認事項,除法定流程外,不允許增加任何前置條件,在夫妻領取結婚證前,民政部門難以對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進行必要的婚姻家庭知識輔導。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們現在在有條件的登記處登記候等區循環播放家庭教育宣傳片,作為家庭責任教育小課堂。
您在建議二中提到的建議,我們會協助市婦聯完善到婚姻家庭輔導中心中去,為當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務,讓即將進入婚姻的新人,接受家庭倫理教育,明白家庭和婚姻的經營之道。
青島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人:秦豆豆, 聯系電話:8579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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