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民政局文件
青民字〔2021〕26號
青島市民政局
關于在全市社會組織中開展2021年度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的通知
各區(市)民政局, 各全市性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民政部、省民政廳和民政局年度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要求,依據《青島市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辦法(試行)》(青民〔2020〕47號),決定在全市社會組織中開展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及方法
按照登記管理權限,登記管理機關分級負責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本次檢查采用隨機抽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查數量不低于2020年6月底社會組織總數的5% ,其中,部門聯合抽查不少于1 次。
二、檢查內容
(一)黨建入章情況。
(二)年報情況。
(三)法人治理結構情況。
(四)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五)開展業務活動情況。
(六)財務管理情況。
(七)評比表彰情況(社會團體)。
(八)涉企收費情況(社會團體)。
(九)其它情況(詳見附件1、附件2)。
三、檢查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21年4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下發抽查通知,按比例隨機抽取被檢查單位和執法檢查人員。抽取結果分別在本級政務網、民政局網站和青島市社會組織智網平臺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二階段 (2021年4月中旬-10月中旬):組織實施。按出示執法證件、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審計賬目(出具審計報告)、填寫檢查記錄、意見反饋、整改落實、信息錄入、結果公開等步驟實施。
第三階段(2021年11月中旬前):總結歸檔。抽查工作結束后,做好抽查工作總結和資料歸檔工作。
四、檢查結果運用
(一)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結果通過本級政務網、民政局網站和青島市社會組織智網平臺向社會公開。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部門聯合抽查中發現的問題,由相關部門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實施后續監管,防止監管脫節。
(二)對社會組織存在違反《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三)社會組織抽查結果作為社會組織等級評估、信用評價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并提供給有關部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稅收優惠、資格認定、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工作要求
(一)開展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應當堅持依法、公正、公開、規范的原則。
(二)登記管理機關開展檢查時,一般采取現場檢查方式進行。開展檢查前應當將檢查內容、要求以電話或郵寄方式通知被檢查社會組織。
(三)檢查應當填寫檢查登記表,如實記錄檢查情況。有整改事項的,應在檢查登記表中注明整改時限。被要求整改的社會組織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報告。對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社會組織依法處理。檢查登記表由執法檢查人員和被檢查社會組織的法人或在場工作人員簽字或蓋章。無法取得簽字或蓋章的,檢查人員要注明原因。
(四)登記管理機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有關專家、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人員配合檢查工作。登記管理機關不得在檢查中收取費用,所需費用通過部門預算渠道解決。
(五)社會組織應當積極配合檢查,接受詢問,如實反映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礙或者拒絕檢查。社會組織不按規定配合檢查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處理。
(六)市民政局負責全市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指導與調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區(市)民政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本轄區的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工作總結于2021年11月20日前分別以電子版和紙質版形式報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附件:1.審計資料提交清單
2.內部管理資料提交清單
青島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日
(聯系人:陳衛堯 聯系電話:85795552)
附件1
審計資料提交清單
序號資料名稱1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2章程復印件32018年至2020年《審計報告》42018年至2020年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清單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往來款項明細表7注冊資金明細表82018年至2020年總賬92018年至2020年明細賬(含往來款項、固定資產明細賬)102018年至2020年日記賬(含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112018年至2020年記賬憑證12截至2020年12月31日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調節表132020年12月增值稅、城建稅等納稅申報表14財務內部管理制度(含單位會計崗位設置、貨幣資金業務程序)15房產證復印件16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17注冊資金證明18單位未建賬或無收支,提供《情況證明》19管理層聲明書(本所提供)
附件2
內部管理資料提交清單
序號資料名稱1領導機構花名冊2內部管理制度(章程、印章、人事、會議、財務等)3辦公場所及辦公設施情況4登記事項變更情況(2019-2020年度)5會議資料(2019-2020年期間各類會議紀要)6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業務活動記錄(2019-2020年度)7評比表彰情況(社會團體2019-2020年度)8涉企收費情況(社會團體2020年度)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抄送:各業務主管單位
青島市民政局辦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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