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
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是指登記管理機關通過“山東省政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并將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一種監管模式。
部門聯合抽查,是指登記管理機關聯合其它有關部門(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事先公布的對社會組織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和年度抽查工作計劃,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聯合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對被檢查對象涉及的相關檢查事項一次完成,并依法公開抽查檢查結果。
二、“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的對象有哪些?
答:登記管理機關在“山東省政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建立社會組織名錄庫并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分別按不低于本級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數量5%的比例,從中隨機確定抽查對象。
獲得3A、4A、5A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分別自獲得評估等級之日起1年、2年、3年內不列入抽查名單;2023年6月30日以后在市級登記的社會組織不列入抽查名單。
三、“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的內容是什么?
答:抽查內容主要包括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年度報告、信息公開、內部治理、評比表彰、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涉企收費、信息變更等情況。
四、“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的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答:以現場檢查方式實施。
第一步,從系統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數量的社會組織并進行公示,同時郵寄《關于對有關市級社會組織開展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的通知》及附件。
第二步,在確定具體檢查時間后提前5天電話通知受檢社會組織。
第三步,現場按出示執法證件、聽取介紹、查閱收集資料、組織財務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記錄檢查情況、檢查結果公示、檢查結果歸檔等步驟進行檢查。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如何處理?
答:檢查人員將現場指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形成書面整改報告。檢查機關將對整改情況進行現場驗收。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按期向檢查機關報送書面整改報告,檢查機關將依據有關規定作進一步處理,并視情況納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抽查發現社會組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依法移交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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