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社會組織信用分級分類使用的信息來源有哪些?
答:信息來源主要有基礎信息、年報信息、行政檢查信息、不良信息、榮譽信息和其他信息。
基礎信息是指反映社會組織登記、核準和備案等事項的信息;年報信息是指社會組織依法履行年度工作報告義務并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行政檢查信息是指民政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對社會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形成的結論性信息;不良信息是指社會組織違反法律法規、章程、服務承諾或者其他相關規定,對社會組織信用狀況產生負面影響的失信行為信息;榮譽信息是指社會組織獲得的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授予的表彰獎勵、榮譽稱號等;其他信息是指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及有效期限、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或者委托事項、公開募捐資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等與社會組織信用有關的信息。
二、社會組織的信用等級劃分情況是什么?
答:社會組織信用等級由高到低劃分為 A、B、C、D 四類。社會組織社會信用良好的歸集為A類,指在社會組織等級評估中獲得5A、4A等級和部分符合條件的3A等級社會組織;社會信用正常的歸集為B 類,是指在社會組織等級評估中獲得3A等級但不符合《辦法》第六條規定條件以及獲得2A、1A等級的社會組織,或者未獲得評估等級但運行合法合規的社會組織;社會信用不良的歸集為C類,是指具有活動異常情形的社會組織;嚴重失信的歸集為D 類,是指存在嚴重失信情形的社會組織。
特別指出的是,參加社會公益、志愿服務等履行社會責任情況成效良好信息在A類標準的范圍之內,參加社會公益、志愿服務等履行社會責任行為在B類標準的范圍之內,這在全省首次把社會組織參與公益慈善納入信用分級分類管理。
三、對A、B、C、D 四類不同信用等級的社會組織監管措施有何不同?
答: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對A類社會組織采取以社會組織自我管理為主、民政部門抽查為輔的監管措施,減少現場檢查頻次,適當降低“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對B類社會組織,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為主要措施,注重引導社會組織加強自我約束,實施必要監管;對C類社會組織,民政部門可以采取或者建議有關部門適當增加財務審計、現場檢查、專項執法抽查頻次,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對D類社會組織,除采取C類社會組織監管措施外,民政部門還可以采取或者建議有關部門將其列入重點監督管理對象,依法采取增加現場檢查、專項執法抽查頻次,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等措施加強監管。
四、社會組織信用分類結果會公開嗎?
答:社會組織信用分級分類管理遵循科學合理、客觀公正、內部評價、分類實施、協同運用的原則,分類結果僅作為登記管理機關實施差異化監管的依據,不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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