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銀齡行動”是以老年人為主體,堅持自覺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則,以開展智力援助和參與基層治理、社會服務等為內容,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志愿服務活動。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老齡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銀齡行動”的重要指示精神,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推動實現老有所為,根據全國老齡委《關于深入開展新時代“銀齡行動”的指導意見》(全國老齡委發〔2024〕5號)總體部署和省老齡委《關于深入開展新時代“銀齡行動”的若干措施》(省老發〔2024〕2號)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青島市新時代“銀齡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工作目標
2025年,“銀齡行動”在全市城鄉社區及市老齡委成員單位有序啟動。計劃分階段推進:至2025年底,60%以上的城鄉社區組建“銀齡行動”志愿服務隊伍,市老齡委成員單位分別建立1支特色隊伍并打造1個特色品牌,各區(市)分別建立3支特色隊伍并打造1個特色品牌。至2026年底,“銀齡行動”規范化、制度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全市80%以上的城鄉社區擁有“銀齡行動”志愿服務隊伍。至2028年底,“銀齡行動”在全市城鄉社區普遍有效開展。
三、主要任務
《實施方案》明確了三大方面主要任務。
一是加強隊伍建設。《實施方案》提出要組建市級、區(市)級“銀齡行動”志愿服務隊伍,并由老干部、司法、教育、農業農村、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牽頭組建專項服務隊伍;拓寬參與渠道,搭建“銀齡行動”服務平臺,實現供需網上辦理。
二是創新服務內容。《實施方案》強調以“五老”(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為主體,開展“銀齡行動”宣講教育;實施智力援助,動員老年知識分子參與東西部協作、“銀齡行動”省內互助計劃和銀齡講學計劃;聚焦基層治理,鼓勵老年人以志愿服務形式參與基層民主監督、糾紛調解等活動;把“銀齡行動”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鄉村振興等工作相結合,延伸到經濟社會發展更多領域,引導志愿服務項目發展。
三是推動規范發展。《實施方案》提出了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志愿服務制度、完善激勵保障機制等具體措施;要加強品牌建設,定期總結“銀齡行動”開展情況,培育一批具有青島特色的“銀齡行動”隊伍和品牌。
四、保障措施
為確保“銀齡行動”持久深入規范開展,《實施方案》提出3項保障措施。一是要充分發揮市老齡委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單位)優勢,切實開展好“銀齡行動”。二是要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健全不同來源的資金、資源、資產管理制度。三是要全面開展宣傳動員工作,通過媒體宣傳、主題活動等多種形式,提高社會對“銀齡行動”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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