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民政局,各市級慈善組織(基金會):
按照上級文件相關要求,現將我市開展慈善組織(基金會)2022年度年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送時間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記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應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年報報送工作。
二、報告方式
年度工作報告格式文本可從民政部門戶網站 “通知公告”欄目下載(https://www.mca.gov.cn)。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應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規定的格式出具(下載地址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1212/t20121210_11095.html)。
除2022年新登記或認定的慈善組織統一申請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外,其余慈善組織(基金會)沿用之前填報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年報填報系統(http://csmj.mca.gov.cn)已開放填報,如對年報填報系統有疑問,可通過登錄界面聯系方式咨詢。
填寫完成后先不提交,由慈善組織(基金會)通過系統打印1份年度工作報告后,需打印紙質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監事簽名,加蓋本組織印章,并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上傳后再提交。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慈善組織年報是慈善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是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方式。各區(市)民政部門在民政部年度工作報告審批系統(http://csmj.mca.gov.cn)接收慈善組織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相關材料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二)慈善組織(基金會)年報應真實、完整,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民政部門可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或專項審計等方式,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組織(基金會)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專項基金、信息公開、業務活動、內部治理、對外投資以及接受境外捐贈資助等情況。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民政部門要責令慈善組織(基金會)及時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進行處理。
(三)有業務主管單位的慈善組織(基金會),應當同時將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報送業務主管單位,依法接受其監督管理。
(四)民政部門在年報審批系統接收慈善組織(基金會)報送的年報材料后,年報相關信息即向社會公開,社會公眾可通過民政部門戶網站進行查詢。年報報送截止期結束后,各級民政部門應將本級管理的慈善組織(基金會)年報完成情況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年報在年報系統審核通過后,慈善組織應及時將本組織年報在“慈善中國”平臺向社會公開。
各區(市)民政部門開展慈善組織(基金會)2022年度年報工作完成情況要形成書面報告,于2023年7月1日前通過金宏網發市民政局慈善社工處。
青島市民政局
2023年2月3 日
(聯系人:相睿 聯系電話:8579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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