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6月18日訊 日前,青島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20個部門聯合印發《青島市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提升我市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以下簡稱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健全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完善困境兒童保障制度,不斷增進留守和困境兒童福祉。
根據《方案》,到2026年,我市留守和困境兒童精神素養明顯提升,監護體系更加健全,救助幫扶更加精準,安全防護顯著加強,以兒童需求為導向的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更加精準高效,支持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基層基礎更加堅實,服務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社會關心關愛留守和困境兒童的氛圍更加濃厚,留守和困境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障。
《方案》明確了實施精神素養提升、監護提質、精準幫扶、安全防護、固本強基等五大行動,在引導留守和困境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同時,逐步構建“家庭+學校+社區+機構+醫院+慈善力量”相互銜接的留守和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體系。村(居)民委員會應加強對留守和困境兒童家庭監護的督促指導,指導、幫助、監督留守和困境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要對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監護能力進行風險等級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轉介相關部門、單位、社工機構進行家庭監護支持服務,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切實發揮職責作用,為兒童提供養育、教育、基本醫療、心理輔導等支持和服務,配備適應兒童服務需求的設施設備和人員,提高環境舒適和安全保障水平,完善教育娛樂功能,提高工作人員專業化能力,提高服務質量。
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在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方案》明確,每個村(社區)擇優選任至少一名兒童主任,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選擇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行優良、熱愛兒童工作、熟悉村(社區)情況、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居)民委員會委員或社會工作者等人員擔任兒童主任,對于轄區內常住兒童數量較多或留守和困境兒童總人數超過30人的村(社區),根據實際需要增配兒童主任。區(市)民政部門組織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轄區內留守和困境兒童全面摸底排查,記錄兒童基本信息、走訪記錄、工作日志、關愛幫扶記錄、發現問題和解決方案等內容,做到一人一檔,落實數據動態更新機制,及時錄入和更新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落實定期走訪制度,對于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每個月至少家訪1次;對于農村留守兒童、重點困境兒童和其他困境兒童,每3個月至少家訪1次;監護較差、輟學、重病、重殘、有流浪史的困境兒童應至少每月隨訪1次;對單親家庭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存在嚴重身體或智力殘疾、兒童自身存在身體或智力殘疾、有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兒童主任要加大走訪頻次,還可以通過電話、微信等渠道與兒童家庭保持常態聯系。兒童主任發現兒童心理或行為異常、家庭監護缺失或不當等情形的,及時報告并納入常態化監測范圍。對摸排發現的需重點關注對象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學校、幼兒園按照《市民政局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健全留守兒童精準識別機制的通知》要求,配合開展摸底排查、動態監測,建立留守和困境兒童檔案,區(市)教育部門向民政部門按期反饋動態變化信息。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衛生健康、大數據局、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區(市)民政部門要積極推進留守和困境兒童電子檔案建設,加強對檔案管理的監督檢查,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抽查工作。
加強困境兒童分類精準保障是兜牢織密防護網的重要舉措。《方案》明確,按規定落實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和住房等保障措施,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納入相應保障范圍,對于在基本生活方面存在困難,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兒童,通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方式解決其實際困難。進一步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引導鼓勵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打造“救助+慈善+兒童”的公益慈善項目,做到應保盡保、應幫盡幫。健全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診斷、治療與康復救助銜接機制,實現早篩查、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一體化管理。鼓勵學校在周末、節假日開展留守和困境兒童看護、輔導等服務,對家庭經濟困難的留守和困境兒童免收課后服務費用。對留守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通過開展“春風行動”“百日千萬專項招聘”等送政策、送崗位、送技能、送服務,發揮“家門口”就業服務站作用,提供就近就便、靈活多樣的就業幫扶,符合條件的優先組織參與以工代賑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大農村留守婦女職業培訓力度,積極向其提供農村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就業崗位。
在實施安全防護行動方面,《方案》要求區(市)教育、公安、民政、團委、婦聯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每年面向留守和困境兒童及其監護人至少開展一次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以及防火、用電、道路交通安全等安全知識進村(社區)活動,各鎮(街)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主題活動,學校全面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在寒暑假放假前組織一次安全知識大講堂,并與留守和困境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建立聯系,提高留守和困境兒童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監護人監護意識。同時,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各類涉及兒童機構場所的風險隱患排查和防范,著重開展消防安全、校車安全、衛生情況、自然災害防范等檢查排查,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措施。加強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重點水域巡查巡護,因地制宜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廣泛發動各方力量,及時提醒、制止、勸離靠近或進入危險區域兒童。學校、村(居)民委員會經常性組織家訪活動,了解留守和困境兒童居家生活環境,幫助排查生活安全隱患。將留守和困境兒童列入重點保護對象,引導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加強預防網絡沉迷教育監管。開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等專項行動,深入清理整治危害兒童合法權益、妨害兒童健康成長的網上違法違規信息、網站平臺和公眾賬號,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涉兒童違規信息巡查監管,督促指導屬地網站平臺強化信息發布。拓寬涉青少年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受理渠道,完善舉報受理機制,快速轉交處置線索。學校、村(居)民委員會加強對留守和困境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宣傳教育,督促其嚴格管教兒童不文身,不進入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電子游戲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將留守和困境兒童作為重點保護對象,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對有關機構、場所的執法檢查,督促其嚴格執行有關禁止性規定,發現問題依法處置,并將情況及時通報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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