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地名管理條例》,以品牌創樹助推青島地名工作,進一步提升青島地名工作品牌力和美譽度,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青島地名工作品牌及標識(LOGO)設計方案。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青島市地名工作品牌及標識(LOGO)
二、征集要求
(一)地名工作品牌設計要緊扣地名工作主題,有內涵、有創意、有深度,能夠體現青島地名文化特點和深厚底蘊。
(二)含義主旨要積極向上,彰顯時代特色,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于品牌的解讀說明等,涉及地名的歷史、沿革等內容時要考證嚴密,真實客觀,不得隨意杜撰。
(三)品牌標識(LOGO)構圖簡潔明快,辨識度高,整體視覺效果簡約、醒目,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應用性強,適合青島各級地名工作機構在地名宣傳保護陣地、公共標識、工作牌(胸牌)、信函標記、宣傳品、紀念品等載體、環境應用和媒體傳播介質上使用。
(四)應征設計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制作,杜絕抄襲、雷同,嚴禁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如因設計方案涉及著作權、版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一切法律糾紛,均由應征者本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應征作品一經采用,其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青島市民政局所有。
(五)文化品牌及標識(LOGO)設計稿應附有品牌設計說明(500字以內),包括品牌設計的理念說明(該品牌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標識(LOGO)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提供PSD、AI或CDR格式的設計矢量圖源文件,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圖案面積不小于125px*125px,分辨率300dpi(像素/英寸)以上,PNG或JPG格式。
三、征集時間及范圍
(一)征集時間:
從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二)征集范圍:
團體和個人均可投稿
四、投稿要求
(一)投稿人于2023年10月20日前(以寄出時間)將作品的紙質版寄送青島市市南區延安三路228號民政大廈2209,收件人:王先生,聯系電話:0532—83093118。在寄送紙質的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郵箱(qdmzqhdmc@qd.shandong.cn),文件名為“作者姓名(單位)+設計方案征集”,郵件主題填寫為“青島市地名工作品牌及標識(LOGO)征集”。
(二)請投稿人在紙質版和電子版中均注明設計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單位、電話、通訊地址等。若是單位參選,請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評選方式
青島市民政局將組建專家評審組,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參賽作品的實用性、美觀性、創意性和設計理念作為評判標準開展集中評審。入圍的地名工作品牌及標識(LOGO)設計方案將通過青島市民政局官方網站、“青島民政”微信公眾號等媒介進行公布。在征集作品中確定3件入圍,擇優確定一件予以錄用。
六、獎勵方式
本次征集活動為公益活動,不設獎金。青島市民政局將向入圍作品設計者發放證書和紀念牌。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投稿人須保留圖片和文字原稿,以備查證。如果出現創意相同或類似的應征作品,則以收件時間來確定第一創意者。
(二)對于入圍的應征作品,著作權、使用權等相關權利全部歸活動主辦單位(青島市民政局)所有,獲獎個人或團體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主辦單位享有對入選作品永久免費使用進行出版和各種宣傳的權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據需要有權對其進行修改、再設計、注冊、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使用等。應征者不再享有與該作品著作權有關的任何權利。
(三)凡向主辦單位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主辦單位對本次征集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青島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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