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目的
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中明確規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通暢的渠道,認真受理群眾和企業的舉報投訴,制定并完善舉報獎勵辦法。建立農業違法舉報獎勵機制,是鼓勵社會公眾舉報農業領域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規范生產經營秩序,優化農業領域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充分借鑒河北省、廣州市等省市做法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形成《青島市農業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
二、目的意義
鼓勵社會公眾舉報農業領域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規范生產經營秩序,優化農業領域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通過獎勵辦法,進一步打擊農業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鼓勵社會公眾對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業投入品行為進行廣泛監督。
三、主要內容和特點
《辦法》共十五條,分別明確了舉報獎勵的劃分、舉報獎勵的領取、舉報人的權利義務。對舉報種子、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植物檢疫、畜禽屠宰、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機等領域違法行為進行獎勵。獎金計算方式采取分級獎勵和定項獎勵并行的模式,分級計算模式下,按照舉報信息的詳細程度設定一、二、三級獎勵標準,對應罰沒金額5%、3%、1%的獎勵;定項模式下,按照責令停產停業案件一級獎勵5000元、二級獎勵2000元、三級獎勵1000元,吊銷許可證照案件一級獎勵1萬元、二級獎勵5000元、三級獎勵2000元,涉刑移送案件一級獎勵2萬元、二級獎勵1萬元、三級獎勵5000元的標準發放獎金。符合兩種以上情形的,按照較高金額給予獎勵,獎金上限3萬元、下限50元,不足50元的按50元發放。
(一)舉報獎勵的劃分。明確舉報獎勵的劃分標準、金額和獎勵范圍等相關要求。獎金計算方式采取分類和分級相結合的方式,按照舉報信息的詳細程度設定一、二、三級獎勵標準。最低50元、最高30000元。
(三)舉報獎勵的領取。明確舉報獎勵的發放,按照舉報、處罰、申請、審核、發放、領取等流程。
(四)舉報人的權利義務。規定舉報人應對舉報的事實負責,并在獲得獎勵金后依法納稅等義務。同時規定了執法人員的保密和注意等義務。
四、相關內容解讀
(一)《辦法》將于何時正式實施?
《辦法》于2023年5月20日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種子、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植物檢疫、畜禽屠宰、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機等領域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
(三)《辦法》規定,執法人員應當注意哪些保密義務?
參與舉報獎勵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等情況。
(四)舉報人是否需要納稅?
本《辦法》中的獎勵金為稅前獎金,由舉報人依法自行納稅。
(五)舉報等級如何劃分?
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舉報。能夠準確提供被舉報人信息及詳細違法事實,掌握直接證據并協助現場執法工作,對違法行為查處發揮關鍵作用、貢獻特別突出。
二級舉報。能夠準確提供被舉報人信息及較詳細違法事實,掌握間接證據并協助執法工作,對違法行為查處起到重要作用。
三級舉報。能夠準確提供被舉報人信息及簡要違法事實,無法提供證據材料,對違法行為查處有一定協助作用。
五、政策執行(解釋)部門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法規處
咨詢聯系人:周子涵,聯系電話:6699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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