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機關有關處(室):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農業、畜牧獸醫領域“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根據省、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求,制定了《青島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內部隨機抽查計劃》和《青島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計劃》(以下簡稱《抽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及時制定實施方案
按照省、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求,凡列入《抽查計劃》的監管事項均要編制實施方案。局發起處(室)要根據《抽查計劃》,制發監管抽查事項實施方案,于5月底前將事項實施方案通過金宏網發送至局法規處。《抽查計劃》中規定的抽查比例、預估抽查對象數、預估抽查對象風險等級等均為最低要求,發起處(室)編制監管抽查事項實施方案時,相關要求不得低于《抽查計劃》中的規定要求。
二、按照要求規范實施
監管抽查事項要按照《山東省農業農村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魯農法字〔2019〕16號)規定程序實施。發起處(室)要積極與市市場監管部門聯系,平臺系統里未有監管抽查事項抽查檢查對象的,及時錄入抽查檢查對象并完成檢查對象打標工作。按照考核要求,檢查對象的抽取全部使用標簽管理進行抽取,3月底前完成抽查檢查創建計劃任務。監管抽查事項抽查檢查完成后,抽查檢查過程各個環節要通過山東通手機移動端及時錄入抽查檢查結果。監管抽查事項應于《抽查計劃》中規定的檢查時間段內完成,不得拖延,更不得跨年度完成。此項工作已列入市直單位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指標,有關處(室)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要求規范實施。
三、定期報送抽查檢查進展
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進展月報告制度,發起處(室)要明確一名業務骨干,作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督促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并于每月月底前將抽查任務完成情況通過金宏網發送局法規處。抽查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匯總梳理抽查檢查結果,并于1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工作完成情況形成書面材料,通過金宏網發送局法規處。
附件:1.青島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內部隨機抽查計劃
2.青島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計劃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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