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青島市鄉村振興英才激勵辦法》(青農規〔2020〕6號)(以下簡稱《辦法》),自今年11月11日起執行。為確保政策落細落實,現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臺背景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市和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激勵我市城鄉各界人才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在引領和服務農業高質量發展、深化農村改革、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等重要領域發揮積極作用,根據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青島市鄉村人才振興行動計劃(2020-2022)》,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出臺了《辦法》。
二、《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共十六條,分別明確了評選范圍、標準、方法和程序、評選通過人員享受待遇。
(一)明確了評選范圍。《辦法》明確,青島市鄉村振興英才每兩年評選一次,評選范圍是為青島市鄉村振興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團隊。每次評選不超過10人(團隊),不重復評選。其中,財政供養人員和團隊每次評選不超過2人(團隊)。市管干部不參加評選。
(二)明確了評選方法和程序。《辦法》明確,青島市鄉村振興英才評選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采取自薦、舉薦、推薦委員會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組成青島市鄉村振興英才評選組織委員會,負責具體實施工作。青島市鄉村產業振興工作專班、鄉村人才振興工作專班、鄉村文化振興工作專班、鄉村生態振興工作專班、鄉村組織振興工作專班、青島日報社、青島市廣播電視臺成立7個推薦委員會,負責青島市鄉村振興英才人選推薦。各推薦委員會根據評選維度標準,推薦本專班、本領域人選;各市場主體、個人可向所在領域的工作專班推薦委員會自薦、舉薦人選,不得向青島日報社、青島市廣播電視臺推薦委員會自薦、推薦。市評選組織委員會組建專家評審組,根據貢獻情況確定鄉村振興英才建議人選名單及排序。 鄉村振興英才申報流程詳見下圖。
(三)明確了推選標準條件。《辦法》明確,青島市鄉村振興英才推選對象須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部署要求,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工作業績顯著,勇于創新,敢于擔當,具有良好的綜合能力、專業素質、職業技能、業務水平,同時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富有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土地規模化、組織企業化、技術現代化、服務專業化、經營市場化水平,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新舊動能轉換、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構建產業集聚發展平臺、推動農業科技水平提升、促進鄉村產業轉型升級作出突出貢獻。
2.創新引才、用才、育才體制機制,在優化鄉村人才發展環境、吸引帶動社會各界投身鄉村發展等方面輻射作用顯著,吸引農業重大項目、高層次人才團隊落地青島、投資青島,為促進鄉村人才振興作出突出貢獻。
3.推進鄉村思想道德建設、文明創建、文化發展、文化傳承,弘揚鄉村文化、傳承特色技藝、傳播鄉村故事,對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鄉村文化興盛、保護鄉村文化遺產起到有力促進作用,為促進鄉村文化振興作出突出貢獻。
4.模范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引領鄉村綠色發展,大力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美麗宜居村莊、提升美麗鄉村品質、推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農業清潔化生產,創造顯著生態效益,為促進鄉村生態振興作出突出貢獻。
5.深化拓展“萊西經驗”,激發鄉村各類組織活力,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組織力,帶動村民自治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在鄉村組織振興、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等重要工作中探索新模式、取得新經驗,在山東省乃至全國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為促進鄉村組織振興作出突出貢獻。
6.在農業農村改革創新中取得重大突破性進展,具有示范性、引領性,在山東省乃至全國是首創者。
7.在科研創新、農業技術推廣領域承擔重大項目,取得廣泛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青島市“三農”工作作出突出貢獻。
8.個人(團隊)的經歷或行為,代表了新時代“三農”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展現了新時期農業農村農民的面貌和成就,在山東省乃至全國具有引領力、感染力、典型性、示范性。
9.其他為青島市鄉村振興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明確了評選通過人員(團隊)享受待遇。《辦法》明確,被評為“青島市鄉村振興英才”的,發放一次性津貼。其中前3名命名為“青島市鄉村振興杰出英才”,每人(團隊)發放一次性津貼30萬元;其他每人(團隊)發放一次性津貼10萬元。通過考察公示但不適宜發放津貼的(財政供養人員、團隊,以及團隊中的財政供養人員),頒發“青島市鄉村振興英才”證書,不發放一次性津貼。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聯系電話:6699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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