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
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的解讀
一、政策背景
近期持續爆發的新冠疫情全面影響了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服務業領域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經濟發展遇到困難,個別服務業困難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收益甚微難以維持生計。
二、出臺目的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政府等有關復工復產、服務和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政策,努力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并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市人防辦印發實施《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快推動服務業恢復增長、激發市場活力、擴能增效,促進我市經濟平穩運行,更好發揮服務業作為就業最大“容納器”的功能。
三、決策依據
《方案》決策依據為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山東省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魯發改財金〔2022〕244號) 及青島市政府印發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激發市場活力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發〔2022〕7號)。
四、重要舉措
《方案》具體措施有以下5條:
1.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低風險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
2.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方對符合減免資格的直接減免,
3.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業主應按規定足額減免,國有參股企業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業主可按國資參股比例減免。
4.涉及轉租、分租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的,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要將減免房屋租金落實到最終承租方。
5.市屬國有企業承租行政事業單位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又轉租給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人防工程或人防國有資產房屋租金由市屬國有企業先向行政事業單位申請減免,再對最終承租方予以減免。
青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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