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青島市危險
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
落實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應急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的通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聯合制定《青島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落實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青島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
提升培訓工程落實方案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社會保險法和 《工傷保險條例》,提升危險化學品領域從業人員工傷預防意識和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工傷事故,按照人社部等九部委《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的通知》和《山東省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制定本落實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扎實推進《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落實,緊緊圍繞將工傷預防作為工傷保險優先事項,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與健康。全覆蓋高質量培訓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人員,推動落實企業工傷預防主體責任,切實提升員工工傷預防意識和能力,促進勞動者穩定就業,促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對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及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等高風險崗位作業人員等重點對象,開展為期兩年的高質量培訓,到2023年底實現上述人員培訓全覆蓋,持續提升工傷預防意識能力和安全生產基礎保障水平,降低工傷事故發生率,探索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常態化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培訓對象。培訓對象主要包括應急管理部門許可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儲存設施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以及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精細化工企業和化學合成類藥品生產企業等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以下稱“三類人員”),以及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以下稱“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
(二)培訓內容。重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把觀看《生命重于泰山》電視專題片作為必學內容。根據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和重點對象特點分類開展針對性培訓,其中,安全生產負責人重點圍繞提升安全生產組織領導能力開展培訓,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圍繞提升專業安全管理和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工具使用能力開展培訓,班(組)長和操作負責人重點圍繞提升現場安全管理、風險管控、異常和故障處理及現場應急處置能力進行培訓。具體培訓內容由市應急管理部門依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的培訓內容制定。
(三)培訓方式。培訓采取線上學習與線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線上培訓依托“青島市工傷預防教育培訓云平臺”,以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工傷預防基礎知識等通識性內容為主,提供自主選學課程菜單,明確完成時限要求,允許受訓人員在完成必修課基礎上自主選學;線下培訓一般以互動研討和實操性內容為主。各培訓實施機構應充分利用化工園區實訓基地,開展送培訓進園區,緩解企業工學矛盾,降低整體培訓費用成本。
(四)培訓時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40學時,其中,線上培訓16學時,線下培訓24學時;班組長培訓48學時,其中,線上培訓16學時,線下培訓32學時(含實訓類、體驗式培訓8學時);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培訓32學時,其中,線上和線下各培訓16學時。培訓學時計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相應的安全生產再培訓學時。
(五)培訓費用。企業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培訓標準不得高于400元/人/天;班組長培訓標準不得高于230元/人/天,其中,進園區培訓標準不得高于190元/人/天。實際培訓費用按照招標培訓單價和實際培訓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在預算額度內據實支付。
(六)培訓機構。培訓機構由具有從事危險化學品培訓的能力,且具有《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條件的培訓機構、行業企業和大中型化工企業承擔。承擔培訓的機構按照我市政府招標采購的規定確定。
四、時間安排
2022年5月底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制定我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工程落實方案及具體培訓計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摸清2020年、2021年受訓企業的工傷事故發生率。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組織摸清有關企業及受訓對象底數,建立“三類人員”和“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實名制清單。
2022年7月底前,完成招標選聘培訓機構,確定具體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及課程安排。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產負責人,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培訓任務,其他人員至少完成培訓任務的30%;2023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2023年12月底前,對培訓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總結推廣培訓經驗成果,建立我市重點行業企業工傷預防常態化培訓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密切協作機制。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是扎實落實《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的第一個專項培訓工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要把培訓工程同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起來,同“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結合起來,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發揮牽頭作用,明確職責分工,建立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聯動機制,制定我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實施方案,按照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市應急管理局要做好企業人員情況摸底、提出培訓方案、項目立項建議、培訓組織動員、培訓過程監督和考試評價等工作。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應急管理局按照職責摸清轄區內受訓企業工傷發生率和受訓企業、人員等情況,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各區市應急管理局和化工園區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組織“三類人員”和“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參加培訓,確保不漏訓一人。
(二)強化項目管理,維護資金安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應急管理局嚴把項目程序關、培訓質量關,堅決杜絕培訓騙取工傷預防費現象,確保基金使用安全。一是強化項目管理。科學合理、集體研究確定工傷預防項目,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招標有關規定,擇優確定培訓機構。綜合考慮培訓課程開發、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實訓設備配備等基礎能力建設成本以及培訓場租、培訓時長等綜合因素,嚴防低價競爭。規范經費使用,按照《關于開展工傷預防工作的實施意見》(青人社規〔2018〕9號)有關規定,嚴格培訓項目管理,嚴格項目評估驗收,按規定支付工傷預防費。規范服務合同,明確培訓規模、方式、內容、期限、績效目標、費用、責任等內容,明確項目實施要求。加強資金監管,對以虛報培訓人數、縮減培訓時間等套取、騙取工傷預防費的依法依紀嚴懲。二是加強培訓全程管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要共同加強對培訓全過程的監管,監督培訓方案的落實,實施培訓實名制管理,利用學習圖像抓拍等技術和隨機抽查、培訓回訪等方式進行篩查,杜絕線上培訓掛課、代學等違規行為,對于培訓管理不規范、培訓考核不嚴格的培訓機構,一經發現即予退出,并公開曝光。施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按照企業類型和人員類別分類設置班次,不得混合編班。嚴格控制線下培訓班人數,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線下培訓原則上實行不超過40人的小班互動教學,重大危險源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線下培訓班一般不超過 80人(根據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嚴格控制具體培訓人數)。三是注重培訓質效。建立培訓考核機制,落實培考分離原則,培訓結業實行閉卷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允許補考一次。具體考試方式由市應急管理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服務合同要明確項目績效指標和驗收要求,強化對項目的評估驗收。建立培訓機構和培訓師資的信用體系對每個培訓項目、授課專家、施教單位進行測評,及時淘汰評估結果偏差的培訓機構和老師。
(三)廣泛發動宣傳,探索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將工傷預防與安全生產宣傳“五進”活動相結合,加大工傷預防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提升政策公眾知曉度,幫助企業、第三方培訓單位和勞動者熟悉了解工傷保險政策,共同促進工傷預防培訓開展。培育選樹示范園區、示范企業、示范培訓機構,總結示范經驗、推廣典型,引領帶動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提升工傷預防能力培訓,探索建立可操作、可監管、可評價、可推廣的工傷預防常態化培訓新模式。
(四)落實企業責任,強化調度考核。各相關企業要落實工傷預防的主體責任,以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引領帶動企業全員工傷預防培訓,大力推動“三類人員”和“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成為企業工傷預防內訓師,不得以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代替企業結合自身風險的內部安全生產培訓。各受訓企業要統籌工傷預防與安全生產日常培訓,有機結合,協同安排,避免重復培訓。市應急管理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適時對培訓進行檢查評估,對培訓不認真、不嚴格的,進行通報提示;對不按要求參加培訓的企業,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應培盡培。建立統計調度制度,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局和應急管理局要明確專人負責,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按時、準確地報送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