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強化培訓促就業導向,提升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的精準性和實效性,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培訓的通知>》(魯人社函〔2024〕37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公布山東省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需求項目指導目錄(2024年)>的通知》(魯人社函〔2024〕4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訂了《青島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工種指導目錄(2024)》,現予以發布,請結合以下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一、做好職業技能培訓需求征集工作
各區市要依托人社服務專員等基層工作力量,通過專場招聘活動、訪企拓崗、人力資源服務對接等活動,廣泛征集就業重點群體的培訓需求,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研發中的急需緊缺職業技能培訓工種,通過信息共享、問卷調查等手段從勞動者、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多個維度征求培訓意愿和需求,結合本地重點產業鏈、重大項目、特色產業發展等需要,篩選形成本地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工種清單,依據全市政策的制訂需要,統一納入全市培訓工種目錄。
二、規范職業技能培訓“兩目錄”管理
各區市要強化培訓與就業、產業協同聯動,及時公布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工種指導目錄、本地簽約的培訓機構目錄,其中,對市局公布的就業技能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和“金藍領”培訓政策所列的急需緊缺目錄,各區市要載明培訓補貼標準、培訓參考課時和承接培訓機構等內容,通過門戶網站、就業服務平臺、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布,方便勞動者查詢和按需選擇,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載體和資源建設
各區市要充分調動各方優質培訓載體參與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鼓勵產業鏈龍頭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培訓中心,面向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開展培訓。引導缺工的中小微企業主動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業培訓機構等合作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引導具有培訓資源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實訓基地等培訓機構,進一步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利用自身師資力量、教學設備和實訓場地等優勢,開展高層次、高質量的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
四、強化職業技能培訓考核評價
各區市要統籌做好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的考核評價工作,指導培訓機構在培訓結束后及時組織結業考核或職業技能評價。結業考核內容要充分體現職業工種核心技能;鼓勵符合條件的學員參加職業資格評價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通過評價認定后獲取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附件:1.2024年青島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工種目錄.doc
2.2024年青島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專項培訓工種目錄.doc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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