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強化政治引領,堅持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
1.筑牢政治忠誠。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黨紀學習教育成果。建立以機關黨建推動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落實情況“回頭看”。深化政治機關建設工程。制定局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持續抓好市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2.加強思想建設。實施黨的創新理論學習教育計劃,開展政治輪訓。實施年輕干部理想信念固基項目,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鑄魂宣講團。
3.夯實黨建基礎。深化司法行政系統黨員隊伍體系化建設。持續打造“司法先鋒”黨建品牌,建設“四強”黨支部。加強律師事務所黨組織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二、統抓協調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青島
4.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實全市深化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實施方案。全面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培訓、宣傳解讀、研究闡釋任務。
5.抓實法治建設重點任務。籌備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制定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年度工作要點、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實施情況評估驗收,研究制定法治建設“十五五”規劃。組織開展區(市)、市直部門(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重點項目工作。深化述法“四級”全覆蓋,通報全市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情況。制定并推動落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深化法治為民辦實事活動,通報法治建設典型案例。
6.提升市委依法治市辦運行效能。定期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及辦公室會議。做好法治工作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和法治建設報告起草報送工作。舉辦“深化法治領域改革的理論創新和實踐路徑”研討交流活動。
三、提升政府立法質量,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7.強化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制度供給。科學編制2025年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推動海洋經濟、大數據等新興領域立法。加強生態環境、旅游、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立法。
8.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工作機制。完善基層立法聯系點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開展立法業務培訓,發揮專家智庫作用,提升公眾參與政府立法工作規范化水平。
9.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工作。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案例評選。
四、健全合法性審查機制,推動政府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10.加強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做好對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會議紀要、市政府制發文件等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制定鎮街重大決策等領域合法性審查工作規范,編制《鎮街合法性審查制度案例匯編》。
11.依法辦理政府法律事務。落實“法制機構+法律顧問”審查機制,加強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制定《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南》。開展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業務培訓。組織法律顧問參與重大、復雜法律事務咨詢論證。
五、提升行政執法監督質效,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2.提升行政執法質量。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終期評估,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舉辦全市行政執法領域選樹比武。
13.深化涉企執法陽光監督改革。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整治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
14.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制定實施《青島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鞏固拓展“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建立合作機制”試點成果,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線索收集和統籌應用。
六、加強和改進復議應訴工作,發揮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
15.全面貫徹實施行政復議法。推進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落實繁簡分流、調查取證、聽取當事人意見、聽證等程序要求。做實行政爭議調解和解工作。
16.提升涉企復議服務效能。創新開展行政復議惠企行動,圍繞企業需求深化以案釋法。優化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推進簡案快辦、繁案精辦,實質性化解涉企行政爭議。
17.提高行政應訴能力。組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庭審觀摩,加強行政應訴案件管理。統籌協調府院聯動工作,推動市級層面府院聯動第二批重點工作任務清單落實。
七、強化刑罰執行和戒毒工作,全力守好安全穩定工作防線
18.深化法治監獄建設。(略)
19.加強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略)
20.維護監管場所持續安全穩定。(略)
21.提升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水平。(略)
八、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法律服務需求
22.提高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建設公共法律服務“一網同城”。推動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深度融合。組織做好2025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青島考區考務工作。常態化開展“法援惠民生”活動。積極為殘疾人、老年人、進城務工人員、未成年人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拓展涉軍公共法律服務新渠道。
23.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抓好“八五”普法總結驗收。常態化開展特色普法周活動。優化“誰執法誰普法”履職評議工作。開展重點領域普法專項行動,服務重點產業、重點項目發展。深化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推動法治文藝精品創作,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建強普法宣傳隊伍。
24.夯實基層基礎陣地。加強市調解協會、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建設。深入開展“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推進新時代“楓橋式”司法所建設。建成全市首所專門矯治學校。組織新一屆人民監督員換屆選任。
25.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各類調解銜接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規范訴調對接,推進警調對接,探索仲調、檢調對接,推動公證參與調解。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擴面提質。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制。抓好基層、重點行業、涉外、涉企等領域矛盾糾紛化解。加強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隊伍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分類建立高素質調解專家隊伍。
九、優化法律服務供給,以高質量法律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26.提升法律服務質效。推動大中型律師事務所規模化品牌化發展、小型律師事務所專業化發展。培育壯大法律服務行業納統機構規模。舉辦法律技能大賽、法律服務產品大賽。開展遺產管理、遺囑信托、意定監護等綜合家事法律服務,拓展“帶押過戶”業務,試行“帶封過戶”業務。加強合作制公證機構規范化建設。研究制定司法鑒定機構發展規劃。成立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工會聯合會。制定律師投訴查處工作指引,開展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
27.深化惠企法律服務。持續擦亮“法惠企航”服務品牌,開展多元化惠企法律服務活動。出臺推進企業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意見。制定金融等重點領域合規工作指引。
28.提高涉外法律服務水平。加快建設青島中央法務區,引育高水平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人才。發揮“一帶一路”律師服務團作用,積極參與企業涉外商事爭議解決。培育海事海商專業法律服務機構和人才,助力青島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編印《青島市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名錄》《青島市涉外律師細分領域名錄》。開展涉外法治案例征集評選活動。舉辦涉外法治工作隊伍培訓班。
十、狠抓司法行政隊伍建設,鍛造過硬司法行政鐵軍
29.加強高素質干部隊伍建設。深化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常態化調研。持續辦好“機關學習講壇”。制定年度培訓計劃,舉辦“雙基”公務員、法治工作者等重點培訓班次。實施青年干部“青苗工程”。
30.深入落實暖警勵警政策。落實從優待警政策,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優撫保障水平。建立常態長效、上下聯動、部門協同的典型選樹培育機制,開展“發現榜樣”、系列“最美”等評選推薦活動。
31.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深入推進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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