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實中,大部分住宅小區都會產生公共收益,法律已明確規定該等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有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常會出現該等收益的數額和使用不透明等問題,并不時引發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和沖突。今年青島兩會上,青島市人大代表、山東眾成清泰(青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席段超建議,應進一步加強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不僅有助于切實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也有助于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段超表示,從山東省內外其他地市看,對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事宜,不少都先后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或指導意見。青島市有些區(市)先后開展了對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的管理工作,如城陽區住房和城市建設管理局于2022年4月制定了《青島市城陽區住宅小區公共收益資金規范管理使用辦法(試行)》并又于2023年5月修訂后出臺了《青島市城陽區住宅小區公共收益資金規范管理使用辦法》。2023年9月,李滄區逸景公館業主委員會成功開立用于存儲管理小區公共收益的業主共有資金銀行賬戶,成為山東省乃至北方城市首個實現通過業主共有資金賬戶存儲、管理、公開公共收益的小區。但是,近幾年,青島市住宅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也不時出現,關于產生糾紛的原因,除物業服務質量、物業收費標準等外,公共收益的收取和處置也不鮮見。
段超建議,一是盡快制定全市層面的對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的管理辦法。考慮到便于執行,借鑒上述其他地市的做法,該項工作可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市發改委、市公安局、人民銀行、市市場監管局等聯合制定。二是以問題為靶向,增強可行性。在制定上述管理辦法或指導意見時,要廣泛借鑒、深入調研,切實挖掘出現實中的痛點、難點問題,避免照搬照抄其他地市的條文,爭取打造青島樣板。三是適時開展專項檢查行動,整治公共收益收取和使用亂象。可以選取矛盾比較突出的住宅小區作為抓手,以點帶面促進全市公共收益管理走向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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