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管理是重要的社會治理方式,涉及千家萬戶和每個城市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然而,當前物業管理領域存在諸多問題,僅靠居民自治顯然不能有效解決,亟待加強監管。為此,今年兩會期間,青島市政協常委、山東萬橋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勇提議,加強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建立物業管理巡查通報制度。
李勇認為,應明確巡查主體與職責。由當地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建巡查小組,定期或隨機巡查并及時解決物業管理領域存在的問題。明確巡查內容、標準與范圍,制定詳細的巡查內容清單,確保巡查工作有據可依。確定巡查頻率與方式,定期巡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積極走訪業主,收集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建立通報機制,巡查結束后,巡查小組及時整理巡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通過公開方式進行通報,并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官方網站、社區公告欄等平臺進行公示,同時送達相關物業企業。對于問題較為嚴重的物業項目,增強社會監督。
李勇表示,還應強化整改落實與監督,巡查小組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對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物業企業,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罰,如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等,并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同時建立反饋與溝通渠道,增設平臺查詢物業企業的服務信息、投訴處理進度等板塊,定期組織召開物業企業、業主代表和相關部門參加的溝通協調會,及時解決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和矛盾糾紛,促進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整體提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