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和《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了《關于印發<2022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現就該通知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一、本通知的依據
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和《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制定青島市2022年度行政執法監督計劃。
二、本通知的目的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強化全方位、全流程行政執法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營商環境。
三、本通知主要內容解讀
(一)2022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有哪些重點內容?
2022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以貫徹實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為主線,擬組織開展處罰法貫徹實施情況、委托行政處罰、亂罰款專項問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重點領域執法等8個方面的監督檢查。
(二)執法監督主要采取哪種方式?
2022年行政執法監督活動,將充分運用“十百千萬”行政執法監督體系,邀請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行政執法互相監督員參加行政執法監督活動。監督活動將視情況采取情況報告、查閱資料、暗訪、實地查看等方式,每項監督活動明確完成時限、壓實工作責任,確保監督范圍全覆蓋、監督事項全鏈條。
(三)對行政執法部門有什么要求?
通知要求,各級執法部門要高度重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認真開展工作自查,自覺接受行政執法監督。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抓好本行業、本領域內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系統內的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對下級執法部門發生的重大、敏感、群體性執法案件及引起網絡輿情的執法案件,要及時跟進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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