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為有效防范政府簽約履約法律風險,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先后印發《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市政府合同簽訂有關事宜的通知》(青政辦字〔2017〕28號)、《青島市司法局關于以市政府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有關注意事項的通知》(青司法〔2020〕7號)等制度文件,對以市政府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內容和合法性審查注意事項等予以規范。為進一步提升合法性審查質量和效率,市司法局在梳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審查有關規定基礎上,結合合法性審查工作實際,起草了《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
二、制定目的
制定《工作指引》,旨在進一步推進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一方面,為送審單位起草、簽署市政府合同進行指導,方便各單位查找適用,提高送審合同質量;另一方面,有助于進一步規范市政府合同送審整體工作,節約溝通、修改時間成本,提升合法性審查工作效率。
三、主要內容
《工作指引》主要分為適用范圍、基本原則、文件依據、程序審查、主體審查、內容審查、審查結果和文本備案八個部分,貫穿合同起草、送審、審查和備案全流程。同時強調,牽頭單位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法制機構要切實擔負起合法性初審職責。
四、創新之處
在《工作指引》“主體審查”部分,創新添加了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事業單位在線等查詢主體資質信息平臺以及主體是否涉訴、破產查詢平臺的信息,供各單位在起草、初審時查詢參考。在“內容審查”部分,從合同內容是否有法律和政策風險、法律關系是否清晰明確、政府支持事項是否合法并確定可落實、合理確定合同期限和生效時間、爭議解決方式、涉外合同注意事項等六個方面進行詳細規定,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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