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審計局,市局各處、室,投資局,計算機中心,培訓基地,第一臨時黨支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要求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和審計署、省審計廳工作安排,現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審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做好審計監督的政治責任感。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要把做好疫情防控財政資金和捐贈款物審計作為當前重大審計任務,按照黨委政府相關要求和審計署、省審計廳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精心安排,認真實施,確保實效,切實發揮好審計職能作用,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二、突出審計工作重點。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要全面貫徹“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聚焦黨中央關于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聚焦相關稅費減免、財政貼息、貸款優惠等政策精準到位情況,聚焦中央和各級財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資金總體規模、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聚焦社會捐贈款物的總體規模、分配和使用情況等。要堅決揭示貪污、截留、擠占、挪用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等問題,及時反映疫情防控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對涉嫌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的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確保相關財物全部及時精準用于疫情防控。要把準職能定位,注意方式方法,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順暢開展。
三、統籌推進各項審計工作。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強審計項目和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專項審計的同時,根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結合實際情況,統籌推進政策跟蹤、預算執行、經濟責任等審計任務,其他各項審計都要關注疫情防控相關情況,延伸范圍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和審計資源狀況統籌安排。
四、積極開展大數據審計。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要充分認識大數據審計在此次審計中的重要性,堅持數據先行,積極開展大數據審計。要探索利用網絡采集報送數據,減少現場采集。要強化非現場審計與現場審計的資源配置和協調銜接,更加有效地運用非現場大數據審計方式,摸清情況、發現疑點、精確定位,提高數據分析的深度和精準度,集中力量有針對性地組織現場核查。要加強信息交流、資源共享,同時嚴格數據管理,確保數據安全。要積極推行“網上辦公”,通過電話問詢、項目資料和電子數據送達等方式進行審計核實,盡量減少現場審計時間。
五、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要堅持和落實審計質量責任制,每個審計組、每名審計人員都要恪盡職守,堅持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程序和各環節質量控制要求,確保審計成果經得起歷史檢驗。要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執行好審計容錯糾錯辦法,堅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全面客觀辯證審慎地看待發現的問題,對于一些情況復雜或重大問題,多方聽取意見建議,鼓勵對疫情防控工作有促進作用的創新性做法,促進擔當作為。對于審計工作不落實、不扎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人員責任。
六、嚴格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控。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要帶頭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黨委政府工作要求,積極服從疫情防控大局,避免對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干擾。要進一步完善各項防護制度和措施,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細化實化防控措施,加強對干部職工健康狀況、出行情況的了解掌握,督促做好自我防護,嚴防交叉感染,確保審計人員的身體健康和審計工作的順利推進。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市審計局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各相關分管局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設立應對疫情專項審計工作專班,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起草應對疫情專項審計工作方案,組織實施項目審計,具體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研究提出完成專項審計任務的有關工作建議,指導各審計組對相關部門單位和區市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情況開展審計,對審計項目實施質量控制,起草上報專項審計信息、工作動態、匯總報告等。專項審計工作專班要加強項目統籌和業務指導,做好信息溝通和問題解答,重大問題及時組織專題研究和報告。各區(市)審計局和市審計局各有關處室要嚴格執行重要事項報告制度,重大問題和審計結果按照要求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反映。
青島市審計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