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鐵還需自身硬。本次審計法修訂,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的要求,強化審計權力運行制約監督,對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作出一系列規定,為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作用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一是堅持好干部標準,著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審計干部隊伍。事業成敗,關鍵在人。新修訂的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應當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審計隊伍。這是新時代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同時,為解決審計任務重與審計資源不足的突出矛盾,規定審計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審計工作。
二是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依法審計是審計工作的基本原則,體現了審計行為應受法律約束的法治理念。本次審計法修訂,從各方面嚴格約束審計權力運行,確保審計權力運行規范有序。例如,為增強審計獨立性,保證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履行職責客觀公正,明確規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其依法獨立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活動,不得干預、插手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為杜絕濫用審計權力,從法律層面明確審計項目計劃需經批準后實施;為增強審計調查取證行為的公正性,規定進行調查時審計人員應當不少于二人。
三是堅持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建立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本次審計法修訂回應了“誰來監督審計機關”的社會關切,從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兩方面規定了對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監督。內部監督是最直接和最基本的監督,新修訂的審計法要求審計機關加強對審計人員遵守法律和執行職務情況的監督,并進一步強化了層級監督,要求審計機關應當將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報上一級審計機關。同時,審計機關作為專職監督機關,應當紀嚴一等,主動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新修訂的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當依法接受監督。這里的監督包括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
審計工作要開新局、謀發展、譜新篇,加強自身建設是關鍵。相信各級審計機關能夠以新修訂的審計法頒布實施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更好履職盡責、擔當作為,以優異的審計工作成效推動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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