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24年第2號(總第74號)
(2024年9月27日公告)
關于青島市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
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4年8月21日在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
市審計局局長 管衛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政府委托,現將青島市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根據審計法律法規,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市委審計委員會要求,緊緊圍繞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經略海洋、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聚焦市委“十個提質增效”任務要求,立足財政審計主責主業,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以高質量審計監督服務保障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總體來看,2023年,各區(市)、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上級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錨定“走在前、開新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努力在現代化強省建設中“打頭陣、當先鋒”,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認真執行市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有關決議,經濟向好態勢持續穩固,高質量發展步伐更加穩健,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
——推動財政政策發力,助推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落實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稅費支持政策,推動政策紅利更快更準直達市場主體,有效助企紓困、提振信心。出臺162條財政政策措施,納入全市“穩中向好、進中提質”四批政策清單,支持全市經濟運行回暖向好。圍繞24條重點產業鏈,做優做強政府引導基金,撬動更多金融資源精準支持,發揮政策組合倍增效應。
——加大民生保障投入,有力支持辦好為民實事。突出民生保障優先地位,支持擴大優質公共服務供給,全年民生支出1286.7億元,同比提高1.1%。完善民生領域財政保障機制,支持穩崗位擴就業,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加快教育資源、醫療衛生、養老服務、城市更新等領域建設,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預算管理改革,持續提升財政治理效能。出臺加強非財政撥款資金、“三公”經費、存量資金管理等制度辦法,制定特定目標類項目支出標準,在全市開展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行動,創設財政資金股權投資新模式,放大財政資金“乘數”效應。加大財力下沉基層力度,推動基層財政平穩運行,牢牢守住安全發展底線。
——做實審計“下半篇文章”,整改成效明顯提升。健全完善整改制度機制,審計整改總體格局基本成型,強化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等其他監督貫通協同,創建審計對象全覆蓋的整改信息平臺,開展整改情況“回頭看”和專項檢查,推動整改走深走實。截至2024年6月末,去年報告的79項221個問題中,立行立改的150個、分階段和持續整改的65個問題已完成整改,促進增收節支9.97億元、節約工程建設成本6.15億元,制定完善相關制度36項,追責問責93人。
一、財政預算管理審計情況
2023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1313.04億元、支出總計1313.04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899.81億元、支出總計899.81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計10.2億元、支出總計10.2億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477.14億元、支出415.74億元,年末滾存結余503.46億元。重點審計了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推進、財政資源統籌等5個方面。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力度需進一步加大。一是非稅收入征收管理需要加強。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稅務部門后,有關職能部門對征管職責邊界未形成共識、欠費追繳行為未形成合力、信息共享機制尚不完善。二是地方財政運行監管系統反映“三保”預算需求和執行情況存在短板,“三保”支出范圍標準有待進一步明確。三是庫款統籌管理保障水平需優化完善,應有效提高轉移支付資金預算執行率。
(二)財政資源統籌水平需進一步提高。一是部分預算單位資金沉淀。抽查發現,因工程竣工驗收滯后未達付款條件等原因,10個部門和14個所屬單位的5.93億元結轉結余資金,未及時統籌安排或清理收繳。二是預算編制不夠精準。4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未將1.04億元非財政撥款收入編入當年預算,2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的1.3億元專項資金年末執行率低或未執行。三是8個基層法院、檢察院管理的案款和訴訟費等資金8.63億元,未及時納入市級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核算。
(三)預算執行管理需進一步規范。一是部分資金使用效益不佳。公園城市建設攻堅行動綠道建設補助等轉移支付資金下達區(市)后,至2024年3月末,有4.27億元資金未撥付到位,其中3.23億元結轉兩年未撥付。二是部分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不及時,2.6億元資金未在規定的30日內分解下達。三是部分部門過緊日子要求落實不到位。2個部門和2個所屬單位2023年末加油卡余額合計81.7萬元,按2023年度實際加油支出測算約可使用7年。2個部門超進度支付6個項目服務費等328.28萬元。
(四)債務資金監管需進一步加強。一是政府專項債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項目前期研究論證不充分,債券資金調整用于其他項目,調整后有2個項目仍因前期手續不完善致使3.51億元資金未使用;部分項目執行存在薄弱環節,1個市的4.75億元專項債資金未按規定用途使用,1個區的4.49億元專項債資金未支出;部分項目投后管理不到位,收益未達預期,后續還本付息壓力較大。二是城投公司債務管控有待加強。部分城投公司的非標債務實際融資利率較高,2021年以來出借資金本息8248.72萬元逾期未收回,在本區域的城投公司之間、集團內部相互擔保比較普遍。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20個部門及所屬28個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重點領域風險防控等4個方面,涉及資金144.12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大額資金支出審批方面存在薄弱環節。6個部門和5個所屬單位未明確大額資金支出等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或標準。1個部門和5個所屬單位未經集體決策支付費用1925.27萬元。
(二)個別合同簽訂和履約監管不夠嚴格。2個部門和3個所屬單位合同簽訂與審核把關不嚴,存在合同簽訂程序倒置等問題,涉及金額140.63萬元。2個部門未有效督促合同項目單位按期完工或交付,涉及金額3661萬元。1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與驗收不相容崗位未分離。1個部門個別培訓項目被政府購買服務確定的供應商轉包其他單位實施。
(三)部分資金管理和資產移交推進尚不到位。在機構撤銷、合并及隸屬關系發生改變時,按要求應及時移交資金資產。但一些部門對移交事項重視不夠,主要表現為2個部門的2個銀行賬戶未納入撤并后部門統一監管或撤銷,部分資金在已撤銷單位或原資金賬戶活期儲存5年以上,涉及金額1043.47萬元;1個部門已接收使用的442.84萬元資產未及時完成交接。
三、重大戰略及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圍繞推進國家戰略實施、服務保障決策部署落實,對上合示范區高質量發展、“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支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財政政策等開展了審計,助力我市重大戰略順利推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一)上合示范區高質量發展審計情況。審計了上合示范區2022年以來高質量發展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改革任務需持續推進。上合示范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23項工作任務中,有3項存在短板。如,227家新引進貿易主體中有105家無進出口業績。二是平臺載體建設存在短板。部分平臺載體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不足,未全面發揮集聚優勢產業的重要引擎作用。如,1個平臺可辦理跨境采購業務的主體僅占注冊企業的10%。三是資金土地等要素配置利用存在不足。向13家企業多撥付財政補貼253.49萬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審計了我市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2024年“促進經濟鞏固向好、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等政策清單中的23項具體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涉及服務保障營商環境、振興實體經濟、擴投資促消費等領域。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政策制定與實施效果存在偏差。推進新舊動能轉換方面,支持智能家電和軌道交通產業補鏈強鏈2項政策,2023年各1家企業申報但不符合獎補條件;支持外資外貿高質量發展方面,跨境電商保險產品補貼政策,因保險機構未在青投放相關產品,有效期內未出臺實施細則。二是部分政策執行落實存在薄弱環節。2023年汽車以舊換新政策預算安排1000萬元,執行中僅兌現134.7萬元;鼓勵企業達限納統獎勵政策出臺后,未及時印發申報指南。三是政策兌現保障機制有待理順。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會商協調機制與主管部門職責履行尚不協同。
四、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心系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重點審計了就業、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的5項資金管理使用、規劃制定實施等情況,涉及資金93.88億元,助推兜牢民生“底線”。
(一)全市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情況。審計了我市2022年以來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資金發放對象不合規。9個區(市)及自貿片區向在校高校學生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或企業,發放就業見習等補貼和失業保險待遇52.89萬元,涉及233人、3家企業。二是困難群體就業兜底幫扶尚需加強。8個區(市)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等不符合城鄉公益性崗位條件人員未及時清退,涉及25人;10個區(市)及青島高新區、自貿片區未對超過一年未提供就業見習崗位、未開展就業見習活動的見習基地進行清退,涉及860家;1個區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任務僅完成18.21%。
(二)義務教育資金審計情況。審計了市教育局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和管理使用、教育發展規劃制定、教育資源配置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落實規劃不到位。6個區(市)及青島高新區有27所新建和改擴建學校未按教育設施布局規劃要求按期開工建設。二是教育資金安排使用不合規。2個區(市)4所學校超范圍列支培訓費158.44萬元,9個區(市)違規發放教齡補助392.41萬元;1個區未撥付人工智能教育實驗室補助資金261.07萬元。三是智慧校園建設有待加強。1個市1所學校的11套人工智能教育實驗室設備閑置,價值10.97萬元。四是學生食堂管理不規范。7所學校未執行食堂工作管理規定,食堂委托經營合同到期后未改為自主經營。
(三)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審計情況。審計了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推進、財務收支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落實資金安排管理要求不嚴格。國家級示范項目市級資金1881萬元未安排,8個區(市)未撥付市級院前急救運行補助等資金2871.93萬元。二是部分項目推進緩慢。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示范項目涉及5個區(市),要求推進分級診療,有2個區(市)未出臺建設實施方案,1個區2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遷址建設項目未按期完工。三是運行管理尚不到位。2家醫院未按要求設立運營管理委員會,未按規定動態調整154種藥品目錄,未嚴格執行藥品帶量采購政策。
(四)支持漁業高質量發展補助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審計了2021年至2023年我市支持漁業生產和發展的各級財政資金10.2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項目建設更新進度遲滯。2個區7個海洋牧場未開工建設,4個區存在深遠海養殖設備、水產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鮮設施設備未建設完成等問題,全市近海漁船北斗3代設施設備更新工作推進緩慢。二是部分資金兌現不到位、不及時。1個部門和1個區未兌現遠洋漁船補助等資金932.52萬元,2個區發放漁業資源養護補貼901.2萬元不及時。三是增殖放流工作尚存短板。因主管部門實施方案下發較晚,我市未完成上級確定的2023年度公益性增殖放流規劃目標。
(五)鄉村振興示范片區建設審計情況。審計了7個區(市)的10個市級片區、部分區(市)級片區建設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土地、資金等要素保障不到位。3個區(市)5個片區的19個項目因未完成村莊規劃批復等原因尚未開工建設,4個區(市)6個市級片區的市級獎補資金滯留區(市)財政部門。二是示范片區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部分片區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編制不及時、不完善,4個區(市)的4個市級片區未據實上報項目建設進度。三是部分產業布局、強村富民抓手不聚焦。4個區(市)部分片區產業化龍頭企業培育等產業發展政策落地措施不明確,1個區將羊肚菌示范區規劃為產業帶動區,因經營不善轉作他用。
五、重大項目建設審計情況
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對部分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攻堅行動任務推進、其他重大投資建設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助力提升城市品質,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水平和投資績效。
(一)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攻堅行動推進審計情況。審計了重點低效片區(園區)開發建設、地鐵建設及地鐵沿線開發建設等4項攻堅行動推進情況,涉及投資260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攻堅行動保障措施不完善。5個區在重點低效片區(園區)開發建設中未配套完善工業用地政策,1個區未制定停車設施建設相關獎補辦法。二是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3個項目部分追加工程、方案設計采購未按規定招標,10個攻堅項目未按計劃推進。三是投資控制不嚴格。因建設或代建單位審核不嚴,造成6個項目多計工程結算價款7828.16萬元;因區(市)征遷部門把關不嚴,5個項目超出征遷補償標準或無依據補償,多計征遷補償款7347.87萬元。四是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3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757.64萬元。五是運維管理不到位。5項市政基礎設施資產未按要求轉資和管理,涉及金額4.29億元;2個已建成公共停車場未對社會公眾開放使用,5個投入使用公共停車場未取得市場主體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其他重大項目審計情況。審計了萊西姜山方艙醫院等7個重大項目和李滄東部供熱等4個主權外貸項目建設情況,涉及投資48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設備采購不合規。2個項目的2項設備采購招投標程序不合規、3項設備采購未按規定簽訂合同。二是投資控制不嚴格。7個項目多計項目投資3.14億元。三是資產管理使用不到位。12個已投入使用的項目未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登記資產,2個項目超合同支付工程款337.83萬元,2個項目供熱面積未達預期目標。
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一)市屬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圍繞促進實體經濟振興發展、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對9家市屬企業進行了審計,推動企業持續深化改革、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發展。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資產管理決策事項不規范。相關決策制度不完善,3家企業存在決策標準設置過高、決策范圍未包括大宗物資采購、部分所屬單位未建立集體決策制度等問題。決策程序履行不嚴,3家企業及所屬單位未經集體決策或主管部門審核,將8041.36平方米房屋和3575.9平方米土地對外出租;1家企業的所屬單位未經集體決策采購435.2萬元經營車輛。二是資產資源使用績效有待提高。國有資本配置不夠優化,2家企業的12家子公司長期虧損或已停產停業未處理,3家企業及所屬單位的29處1.22萬平方米房屋、價值7612.32萬元機器設備長期閑置未盤活;4家企業應收未收回房屋土地租金2340.59萬元。三是會計信息不實。3家企業多計收入2746.05萬元,1家企業少計收入983.4萬元;1家企業和2個所屬單位少計折舊費用等2738.75萬元;2家企業4處4.44萬平方米房屋或土地未入賬,1家企業所屬單位的信息化系統建設支出736.57萬元未計入無形資產。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計情況。圍繞行政事業性資產使用和處置規范性,強化資產基礎管理,關注了23個部門和2個區(市)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和核算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基礎管理不到位。市級公物倉管理職能未理順整合,未及時清理收回出借十年以上的物品296件。3個部門未及時辦理資產處置、產權變更等手續,涉及金額3065.04萬元。2個所屬單位5處房屋被承租方違規轉租或無償提供給其他單位使用。1個區26處面積3425.03平方米房屋閑置。二是財務核算不規范。2個部門和7個所屬單位的22個已交付使用項目,未及時竣工決算或轉增資產,涉及金額3.1億元。3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的3.44萬平方米房屋、土地和419.58萬元資產未登記入賬。2個部門已報廢車輛和設備等未及時調減賬務,涉及金額189.21萬元。三是數字化資產管控有待加強。部分信息系統建設管理不規范,6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的13個信息系統未作為資產歸集核算,涉及金額2.34億元;2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6個信息系統的23項功能應建未建,3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已建成的信息平臺部分模塊利用率較低。部分信息系統安全性不佳,3個部門和3個所屬單位的9個系統未按規定進行等級保護備案等。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圍繞綠色低碳相關政策執行、森林資源保護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對2個部門的主要領導干部開展了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3個區(市)和3個部門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相關政策落實情況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綠色低碳相關政策落實力度需加大。2個區(市)未按要求編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措施未落地。1個部門在推動動力電池全價值鏈發展等方面,未對標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1個市未對標《青島市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細化本區域目標任務。3個區(市)未嚴格落實清潔生產審核制度,14家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未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17家超出5年規定期限未再次進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2個區(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落實不到位,95個建設項目未進行大氣污染物總量替代。二是森林資源保護和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短板。對部分區(市)違規占用299.55畝林地未實施有效監管。對荒山造林項目把關不嚴,337.3畝不符合省落地上圖要求。4個區(市)6個長期測土配方施肥點位、6個農膜殘留監測點設置不符合技術規程等要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協調配合機制運行不暢,部分區(市)未及時開展184.5畝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投資800余萬元的糞污處理中心停工閑置,未充分發揮資源化利用的作用。
七、審計查出問題處理情況
本報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這些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依規作出處理,要求立行立改的已在限期內取得實效,需分階段、持續整改的有關區(市)和部門正積極推進。針對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共向市委審計委員會呈報審計專報、綜合報告49篇,提出審計建議88條,市委審計委員會領導作出批示99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41次。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其中,對部分企業涉嫌騙取財政資金、部分公職人員涉嫌失職瀆職等方面的18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依紀依法移交紀檢監察和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處;對部分項目招投標不規范等方面的11起問題線索,已移交有關主管部門和區(市)政府調查處理。
工作中,我們全面實施審計整改全周期管理,審計整改機制更加健全完善,審計整改成效不斷提升。有關被審計單位已上繳財政沉淀閑置資金5.68億元,加快專項資金撥付7130萬元,制定完善相關制度13項,通過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11.8億元,有關建設單位調整工程投資3.92億元。市審計局將持續加大跟蹤督促力度,具體整改情況將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八、審計建議
(一)強化政策措施統籌銜接,健全要素供給保障機制。落實上合示范區高質量發展任務要求,完善我市“促進經濟鞏固向好、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實施細則,幫助經營主體更好把握、用好政策,增強政策可行性。加大政策施行中的服務對接力度,及時跟蹤問效并調整優化,確保政策紅利接得住、落地快。加強資金、土地等要素資源配置利用,研究完善惠企利民資金“直達快享”機制,推動政策向薄弱環節和重點群體傾斜,保障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及時享受政策紅利。
(二)持續深化預算管理改革,提高財政資源統籌能力。推進實施全口徑、一體化預算管理措施,增強政府性資源統籌治理能力。完善非稅收入征管協調長效機制,確保非稅收入應繳盡繳。健全完善庫款調度管理運行辦法,強化庫款運行監控分析和工作督導。落實“三保”支出動態監測預警機制,做實做細監管系統。建立健全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地方債務風險監測評估機制,統籌優化地方債務結構,管住用好債務資金。
(三)持續加強民生資金監控,進一步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深化就業、教育、醫療等重點領域和項目的服務保障工作,加大民生資金投入和支出監管力度,兜牢民生底線。持續聚焦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等重點項目,完善監督服務機制,強化政策、土地、資金等項目要素保障,全力推動項目提質提速提效。優化提升區(市)組織實施的市級資金投資項目征遷補償管理水平,切實保障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完善重大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后評價機制,提高項目建成后的運維管理水平。
(四)持續強化國有資產監管,提高資產配置使用效益。深化國企功能性、制度性改革,優化國有資本配置,嚴防經營風險和金融風險,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優化資產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完善自然資源基礎監管機制,科學規范推動森林資源保護和土壤污染防治,提升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效能。
(五)落實習慣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快推進支出標準體系建設,推動黨政機關過緊日子養成習慣、成為常態。嚴控財政支出審批,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建立節約型財政保障機制,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大對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讓財經紀律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5周年、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市審計局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審計委員會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市委審計委員會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自覺接受市人大監督,進一步推進新時代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青島新篇章”作出審計新貢獻!
已上報告,請予審議。
附件:青島市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清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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