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生態環境局2021年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系統觀念,加強改革創新,更好統籌常態化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協同推進減污降碳,積極推動綠色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開好局、起好步,為我市加快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提供有力生態環境支撐。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精準施策、科學施治、依法推動,進一步發起攻勢,向縱深拓展發力。
(一)打好空氣質量提升攻勢。科學編制實施青島市“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規劃。突出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研究治理。制定大氣攻堅措施,深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污染控制,強化工業、城市揚塵、機動車船舶、燃煤、面源污染防治,推進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綜合控制。實施石化、工業涂裝、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污染深度治理,提升產業集群環境治理水平。攻堅港區污染防治,推動打造綠色港口標桿。
(二)打好水環境質量提升攻勢。系統編制實施青島市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和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落實水質斷面質量提升攻堅舉措,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同步發力,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流域巡查治理。完善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監管體系,深化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制度,推動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抓好新一輪水源地保護專項排查整治,保障水源地水質安全。
(三)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勢。科學編制實施青島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完善強化聯動監管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機制,保障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安全。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加快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和精細化管控,提升環境監管、利用處置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
(四)打好海洋環境保護攻勢。創新編制實施青島市“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加快推進“美麗海灣”建設。開展膠州灣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試點工作評估。嚴格落實“灣長制”,建設膠州灣灣長制管理信息系統,打造“云監管”。組織開展青島市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溯源治理,建設入海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統。
(五)打好農村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攻勢。實施新一輪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行動。以點帶面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持續推進農村環境整治,狠抓全域秸稈禁燒。積極推進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繼續開展自然保護地“綠盾行動”,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持續開展多層次生態文明創建。
三、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堅持新發展理念,以生態環保的引導、優化和促進作用協調平衡發展和保護的關系,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一)積極推動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高質量編制實施青島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制定溫室氣體減排和大氣污染治理協同控制方案。深化“四減四增”, 持續推進產業、能源、交通運輸、農業投入結構優化調整。加強污染物總量控制。推動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推動開展青島西海岸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加快“三線一單”成果發布和應用。
(二)做好“六穩”“六保”生態環保工作。精準有效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加強醫療廢物、廢水處理處置環境監管,建立完善醫療廢物收集體系。立足生態環境保護職能,積極投入“十五個攻勢”,全力服務國家、省、市重大戰略。深化環評審批等改革,保障重點項目落地建設。深化涉企幫扶指導,提升企業環境管理績效,支持服務企業綠色發展。
(三)加快推動環保產業發展。搶抓部省戰略合作機遇,開展環保產業統計調查,制定環保產業集群建設方案,推動環保產業發展。深化拓展“雙招雙引”平臺,助力生態環保領域龍頭骨干企業和專特優精企業成長壯大。積極推動清潔生產,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立足生態環境保護需要,探索創新環境治理模式。
(四)牢牢守住環境安全底線。緊盯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開展危險廢物處理等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態環境風險。開發建設應急管理系統平臺。加強能力建設,完善預案體系,開展多層級、跨區域的應急演練,強化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實施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加強核技術利用企業監管,嚴格落實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備案制度,確保我市核與輻射安全。
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
加強生態環境治理領導責任、企業責任、法律政策、科技支撐等方面建設,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壓實生態環境治理領導責任。嚴格落實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推動形成齊抓共管格局。用好青島市生態環境委員會、全市生態環境重點工作調度等平臺,聚力聚焦攻堅。綜合運用調度催辦、檢查督辦、約談問責等方式,推動完成中央、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深入排查整治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做好新一輪督察配合保障。
(二)夯實生態環境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鞏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成果,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動態調整機制,推動排污許可與審查審批、行政執法有效銜接。全方位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打造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青島范本”。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督促企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三)凝聚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攻堅合力。做好“六·五”環境日等系列宣傳,持續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擴大“微影響力·美麗青島行”活動社會影響力,深化“咘嚕”微課堂青島環保宣教工作品牌。持續推動環境科普基地和環境教育基地創建。深入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強化法治宣傳教育。
(四)強化生態環境治理監管。緊盯督察反饋問題、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問題、重點信訪輿情等問題,加大監督執法力度,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全面辦理好群眾反映問題。強化科技手段運用,探索非現場監管執法和差異化監管,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發揮好環評源頭預防作用,加強環評文件編制質量、規劃環評落實情況等監管。
(五)完善生態環境治理政策法規。推動制定出臺《青島市醫療廢物管理辦法》,提高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修訂《青島市飲用水源保護條例》,規范我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要求。強化生態環境系統法制隊伍建設,規范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加強環保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發揮好財政資金效益。
(六)加強生態環境治理科技支撐。深化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拓展衛星遙感、無人機、激光雷達等新型監測技術裝備應用,提升“智慧環保”水平,助力污染防治攻堅。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產學研交流合作。開展重點高校、企業環境治理領域合作共建,深化環境污染治理深度研究。推動國家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創建工作。
五、全面加強黨的建設
堅持抓黨建、建鐵軍、促全局,以堅強有力的黨建引領,開創生態環保工作新局面。
(一)堅持用黨建統領各項工作。強化抓黨建就是抓全局意識,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和全體黨員、干部的終身課題,常抓不懈、形成長效。加強陣地建設,強化政治建設、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人才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塑造“青島生態環保鐵軍”品牌。
(二)持續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持之以恒強化作風紀律。持續鞏固“以案為鑒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專項整治成果,始終保持“嚴”的主基調,以“打鐵”強化“自身硬”。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好人主義,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三)大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加快提升“三化一型”素質能力。著眼“高精尖缺”,積極選聘各類專業化人才;加強業務能力和綜合素養教育培訓,形成人才隊伍良好格局。健全干部監督管理體系,突出實干實績導向,提升組織力、執行力,營造干事創業擔當作為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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