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生態環境局緊緊圍繞環境質量改善這一核心任務,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決抓好中央、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全面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協同減排和精細管控,印發實施全市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和夏秋季臭氧污染強化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統籌謀劃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各項工作。開展美麗青島大氣專項行動,采取“1+12”方式抓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2021-2022年秋冬季期間,全市首次實現重污染天數歸零。開展夏秋季臭氧污染強化治理,對139家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企業開展排查整治;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與管控,組織完成10個原輔材料替代項目,建設完成5個重點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開展揚塵專項整治行動,突出抓好揚塵污染防治。首次建立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庫,為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提供技術支撐。1-6月,全市空氣質量整體改善,空氣質量優良率87.8%,同比提升6個百分點,位于全省領先位置。
(二)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緊盯基礎設施補短板,印發實施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督促加快實施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工程,統籌推進國省控重點水體斷面達標保障和水質提升。分步分類推進全市772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實橫縱結合的生態補償機制,定期核算、通報生態補償情況。嚴格落實新修訂的《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扎實做好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確保水源水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1-6月,全市20個國省控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總體達標,16處城鎮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嚴格落實灣長制;全面開展入海排污口(排口)排查整治,6174個入海排污口(排口)截至目前已完成排查整治和驗收銷號5775個,銷號數量位居全省首位。推進“美麗海灣”建設,靈山灣獲評全國美麗海灣優秀案例第一名。海洋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三)系統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獲批全省唯一開展全國“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城市,印發實施全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方案,啟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預防,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至176家,督促重點監管單位落實自行監測、隱患排查等法定義務,組織開展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監測。嚴格建設用地土壤環境準入,做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有關報告評審,今年以來共組織評審調查報告185個,開展土壤污染修復治理地塊8個,有效保障用地安全。成功入選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城市,組織編制實施方案。啟動本年度地下水環境質量調查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廢棄物倉儲場所環境風險排查、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風險集中治理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堅決防范涉危領域環境安全事故發生。
(四)積極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印發實施“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及溫室氣體減排和大氣污染治理協同控制三年行動計劃,促進應對氣候變化和環境治理協同增效。推進西海岸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試點方案已通過生態環境部等九部委評審。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青島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規劃綱要》通過專家評審;西海岸新區、膠州市成功創建首批全省生態文明十強縣。積極推進鋼鐵、化工、輪胎及啤酒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評試點和“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國家級試點,推動污染物和碳排放評價統籌管理,其中輪胎和啤酒行業為全國唯一試點城市。嚴格環評審查,對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環境風險高的項目,嚴格審查審批,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今年以來未審批新擴建“兩高”項目。抓好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定期對兩輪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開展清單化調度,不定期現場抽查檢查,截至目前均已達序時進度。
(五)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科學謀劃全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印發《青島市“十四五”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行動,以區(市)為單位開展全域治理,以工程措施加強污水收集處置,以市場化機制破解融資難題,以專業運維保障設施穩定運行。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莊1990個,治理標準、投資額度位居全省前列。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提速增效行動,持續提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標準、治理成效和管護水平。截至目前,現有82處農村黑臭水體已完成水體治理驗收59處。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更嚴要求抓好中央、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穩中求進,提質增效,筑牢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生態環境根基。
(一)持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全面落實“十四五”各項規劃計劃和行動方案,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開展好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優化調整。推進西海岸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爭取盡早獲得試點批復。加強“三線一單”成果運用,源頭防范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做好兩輪中央、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及交辦信訪件的整改工作,督促按時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展夏秋季臭氧污染強化治理攻堅行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統籌推進細顆粒物與臭氧污染治理,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推進實施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行動,“一河一策”加強重點河流治理,扎實做好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協同推進水環境保護。嚴格實施灣長制,加強海洋污染防治,“一灣一策”推進丁字灣等重點海灣環境綜合治理,開展美麗海灣建設。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
(三)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方案,推動嶗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生物多樣性調查,嶗山灣、丁字灣海域海洋生物多樣性和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調查。持續抓好危險廢物、重金屬及尾礦庫環境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傾倒、收集、轉移、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強化醫療廢物、醫療廢水處理處置監管,確保醫療廢物、廢水及時有效無害化處置。全面管控好核與輻射等各類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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