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過程
根據《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組織開展了青島市2025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制定工作。
根據《辦法》要求,結合環境統計、排污許可證核發、地下水防治、土壤污染重點監管、環境風險重點管控等在2024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基礎上進行了變更。一是根據近三年的環境統計數據對名錄庫中的企業進行了重新篩選,按照篩選標準增補了一些排污量大的企業。二是增補了部分2024年發放排污許可證并實施重點管理的企業。三是按照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將青島宏法源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四是按照環境風險管控需要,將青島安普泰科電子有限公司等13企業納入環境風險重管點控單位。五是按照《辦法》,將符合原有環境監管重點單位調整條件的青島首創瑞海水務有限公司等38家企業,調整出名錄。
經篩選,擬增補青島市第八人民醫院(東院區)危廢處置場等45家單位進入2025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單,其中涉及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18家,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9家,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5家,環境風險重點管控單位13家;從2024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中調整出38家。
目錄名單多次征求了各分局、局屬相關單位和機關相關業務處室意見,根據反饋意見,對名錄進行了調整和修訂。
二、《目錄》主要內容
《青島市2025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共732家,其中涉及水環境290家,地下水7家,大氣環境269家,噪聲1家,土壤污染監管173家,環境風險管控211家。
三、主要任務?
主動在網站向社會公開。督促指導逐一通知到每家企業,告知其相關義務和責任。加強環境監管,組織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督促重點排污單位認真履行自行監測等法定環境保護義務,并按照《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