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2022年12月13日,局黨組經研究,決定:
張代民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市水政監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王華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黨委副書記、副主任,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綜合部部長職務;
閆福江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正處級領導干部職務;
安可紅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排水事業部部長職務;
劉作鋒同志任市水政監察支隊支隊長(試用期一年),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綜合部副部長職務;
張言林同志任市大沽河管理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不再擔任市大沽河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邵衛強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綜合部部長(試用期一年),不再擔任市水政監察支隊副支隊長職務;
龔凱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排水事業部部長(試用期一年),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災害防御與水土保持事業部副部長職務;
張國華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工程建設與質量安全事業部部長(試用期一年),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水資源與生態河湖事業部副部長職務;
王春暉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災害防御與水土保持事業部部長(試用期一年),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工程建設與質量安全事業部副部長職務;
喬玉峰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排水事業部副部長,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供水事業部副部長職務;
馬才同志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災害防御與水土保持事業部副部長,不再擔任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排水事業部副部長職務;
張良同志任市大沽河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不再聘任市大沽河管理服務中心高級工程師(七級專技崗位)職務;
李新同志任市大沽河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不再聘任市大沽河管理服務中心綜合科科長職務。
中共青島市水務管理局黨組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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