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水務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水利廳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2020年青島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有關規定編制。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青島市水務管理局緊緊圍繞年度重點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深化細化公開內容,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加強政民互動,增強公開質量,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完善監督保障機制。2020年,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2020年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細化《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進一步明確了各處室單位的工作職責,保證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堅持“周報送、月匯總、季通報、年考核”,將政務公開列入年度考核,強化落實崗位責任。組織了以信息報道、圖文編輯為主要內容的專題培訓,參訓50余人次。
(二)全面推進主動公開。以青島政務網和水務管理局網站為窗口,及時公開公文法規、通知公告、人事任免、規劃計劃、財政財務、重大建設項目、水務要聞等信息,發布了權責清單、行政審批事項調整、“雙隨機、一公開”等信息。2020年,水務管理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78條(不同渠道的相同信息計1條),其中青島政務網和水務管理局網站發布信息910條,青島水務微信公眾號574條,青島水務新浪微博254條,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方式96條。
(三)規范辦理依申請公開。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及時對接政府信息公開的合理申請,通過郵件交流、電話溝通等方式,了解明確申請事項,解釋宣傳政策規定,認真做好接收、登記、辦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工作。2020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4件,其中予以公開1件,不予公開1件,不屬于本機關信息2件,已全部予以答復。本年度,沒有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取費用,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四)嚴格政府信息管理。嚴格落實保密規定,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審核管理和發布機制,對擬發布的政府信息,逐級填報《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表》,各處室單位和保密辦負責人逐級簽字把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安全。2020年,我局無違反規定和失泄密情況。
(五)不斷豐富平臺建設。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及時報道我市水務建設發展動態,回應市民關注的水務熱點問題。2020年,組織參加“網絡在線問政”6次,“民生在線”1次,“行風在線”1次,答復市民普遍關注的城市供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黑臭水體治理等問題150條,辦理政務服務熱線27687件,市長(政府)信箱140件。依托水務管理局網站,公開《水資源公報》并進行解讀,發布《城市供水水質公報》64期、《2020年防汛抗旱信息》56期,實時公布雨水情測報、衛星云圖等信息,方便市民查詢。
(六)積極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認真履行政府部門工作職責,完善辦理制度、落實辦理責任、優化辦理流程,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第一時間與代表委員對接聯系,注重到一線走訪調研、到一線督查落實,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任務。2020年,共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19件,其中主辦7件,協辦12件,已全部按期辦結。水務管理局在2020年度政協提案工作雙向民主評議中成績優秀,被市政協評為“提案先進承辦單位”。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有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
2 |
2 |
1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4 |
+8 |
198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2 |
+5 |
11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14 |
+79 |
3 |
行政強制 |
17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65 |
15745.84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市政府要求以及群眾的期盼,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還需進一步提高,個別欄目信息更新不及時,信息格式不夠規范。
2021年,我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對本部門政府信息進行梳理,進一步細化主動公開范圍和基本目錄,保持動態更新,并將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二是加強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及時公開群眾普遍關注的水旱災害防御、城市供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水資源管理、河湖管理等相關信息,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落實。三是加強業務培訓,結合我局干部集訓和工作實際,以提高實際操作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為重點,組織專題培訓和經驗交流,提高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郵編:266071;電話:0532-85916289,0532-85916109;傳真:0532-85916195;電子郵箱:qdsljbgs@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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