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等有關要求編制。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組成。
一、總體情況
2023年,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進政務公開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水務中心工作,持續深化政務公開內容,全面提升政務公開質量。
(一)主動公開情況。落實主動公開責任,以青島政務網和青島市水務管理局網站為窗口,宣傳行業動態,宣揚水務精神,及時公開工作動態、公文法規、水務重點領域等信息,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66條,青島水務微信公眾號476條,青島水務新浪微博251條。通過新聞報道、在線訪談等多種途徑,發布權威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召開“優化水務營商環境”“青島現代水網規劃”“感受身邊變化共享城市美好”等新聞發布會和媒體通風會4場,參加市辦實事40周年專題訪談。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對《青島市水務系統優化營商環境20條措施》《青島市水務管理局關于確定取水許可市縣兩級審批權限的通知》等發布圖文解讀5篇。創新政務公開形式,組織“走進水質檢測中心”水務開放日活動,邀請部分市民代表參觀有關水質檢測和供水基本情況,組織專家面對面講解。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件的受理、登記、辦理、答復、歸檔等各個環節工作,不斷優化依申請公開內部審批辦理流程,主動加強與申請人的聯絡溝通,掌握真實申請公開事項內容,嚴格按照規范格式熱情回復,提高依申請公開的規范性和滿意度。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5件,與2022年同比增加25%,已全部辦結,無收費情況。從申請內容看,主要涉及城市供水管理、水資源基礎數據、河湖邊界信息查詢等方面;從申請答復方式看,“予以公開”5件,占20%;“無法提供(非本機關公開17件、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加工2件)”19件,占68%;“不予公開(內部事務信息)1件”;從答復時間看,平均比往年縮短了2個工作日,辦理效率進一步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嚴格政府信息公開審核發布規定,由各處室單位負責人、保密辦負責人、分管領導逐級簽字把關,及時填寫《信息公開發布保密審查單》并做好存檔,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嚴格按照規定格式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發布《青島市水務管理局關于公示現行有效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本年度標注失效規范性文件2件,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3件。
(四)平臺建設情況。做好青島市政府文件統一公開平臺數據聯通工作,確保規范性文件等公文法規同步集中公開。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和政務新媒體平臺,積極回應市民反映和關注的水務熱點問題,辦理“行風在線”104件,“民生在線”85件,市本級政務服務熱線210件,市長(政府)信箱30件,“青島水務”微信公眾號“你說我辦”欄目102件,辦結率100%。
(五)監督保障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將政務公開列入年度考核,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有效落實。加強教育培訓,制定《2023年度政務公開培訓計劃》,先后組織3次專題培訓,參訓50余人次,提升政務公開人員業務素養水平。加強組織管理,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完善領導機構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3 |
2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4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47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 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一是主動公開數量不夠高,比上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數量有所下降,與廣大市民對政府信息的需求還有差距。比如,重要水務工作階段具體進展數據不全面。二是由于崗位調整,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更換較為頻繁,業務水平及工作經驗有待提高。
(二)改進措施。一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不斷完善信息公開責任機制,加強檢查督辦,指導相關信息公開責任處室單位,按程序做好日常公開工作,對政務公開數量、質量同時列入考核,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規范度。二是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年度水務工作部署會、政務公開專題培訓會,進一步明確政務公開職責任務,結合優化水務營商環境,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系統性把握。三是加強經驗交流。結合基層工作人員實際,適應廣大市民對水務信息的新需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深入學習,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定期組織政務公開專題培訓和經驗交流,積極學習其他部門單位政務公開先進經驗做法,學習貫徹省市有關政務信息公開最新要求,提升全局政務信息公開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根據上級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制定《2023年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2023年,堅持把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作為依法履職盡責、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全過程做好建議提案辦理。辦理結果已按程序公開。共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22件,其中主辦13件,協辦9件,辦復率100%。2023年被評為人大建議辦理先進單位、政協提案先進承辦單位。
(四)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創新情況。拓展政務公開方式方法,創新組織全方位立體化的政務公開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活動。3月份結合“世界水日”宣傳啟動儀式,在李滄文化公園廣場,組織水務政策法規展覽,有300余名市民積極參加;5月份在青島大學浮山校區,組織“城市節水宣傳周啟動儀式”,上好水務課堂。年度組織常態化的節水宣傳進社區活動,水務公開更加豐富多彩,提高市民對水務政策的透明度、知曉度。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數據統計需要說明的事項。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島市水務管理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郵編:266071;電話:0532-85916289,0532-51917356;傳真:0532-85916195;電子郵箱:qdsljbgs@qd.shandong.cn)。
(六)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無。
(七)其他有關文件專門要求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報告的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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