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青島市統計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市政府關于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及相關安排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強化決策執行公開和統計重點領域公開,加大統計數據解讀力度,積極服務社會各界,統計政務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一、總體情況
(一)積極推進主動公開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8篇,內容覆蓋公文法規、統計解讀、財政財務信息、人事任免、審批和辦事服務、行政處罰、規劃計劃信息以及工作信息等方面。青島統計信息網設立最新發布與解讀、統計要聞、統計分析、統計數據、統計年鑒、統計公報、普查公報等欄目,及時準確向社會公眾公布統計工作,全年發布統計要聞、統計分析等稿件230余篇。為創新統計培訓與業務宣講新模式,新增統計大講堂欄目,開設直播計劃、視頻回放、課件下載等功能,通過文字、圖片、視頻產品,更好地滿足統計對象對統計報表制度的需求,全年共舉辦17期統計大講堂,參加網上培訓15280人,觀看點擊27387人次,網上交流互動4600次,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好評。
圍繞2020年全市中心工作,全年按季組織召開3次全市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按月發布解讀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統計指標數據,特別是把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以及促進高質量發展等方面作為重點,全面公開、精準解讀相關指標數據。以新聞發布稿、媒體訪談等方式反映總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戰略目標任務取得的成效,及時解讀經濟數據,傳遞權威信息,以客觀數據來反映市委、市政府相關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
(二)規范做好依申請公開
202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統一要求,市統計局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強化責任意識,在辦理過程中注重與申請人溝通,主動聯系了解其實際訴求,確保每一位申請人都能按期收到準確答復。全年受理依申請公開34件,其中,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6件,同意公開答復9件,非本機關信息17件,不予公開2件,均實現100%按期受理、100%按期辦理,群眾滿意率達100%。
(三)嚴格細化信息管理
結合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部署,制定《青島市統計局2020年政務公開實施方案》,建立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圖,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規范申請受理和保密審查機制等制度。嚴格按照政務公開管理規定,細化責任、明確分工,對工作信息、統計解讀、公文法規、規劃計劃信息、審批和辦事服務、統計數據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明確時效,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落實。
(四)不斷加強平臺建設
根據市級部門的統計數據共享需求,按照《統計法》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各有關處室搜集整理并按時加載“數據青島”平臺。2020年,“數據青島”平臺數據總量已達108萬條,用戶達7400個;“掌上市情”公開統計指標94個,開放數據達11萬條,政府資源平臺共享數據達18萬條。全年“青島統計”微信公眾號共推送圖文信息125篇次,新增“青島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微信公眾號,匯總發布信息89篇次。圍繞全市重點工作和社會公眾關注熱點,組織網絡在線問政2次,回答市民問題18條;參加行風在線1次,回答市民問題26個,滿意率達100%。受理辦理12345政府熱線185件、政府信箱117件,滿意率達100%。
成功舉辦第十一屆“中國統計開放日”暨全國人口普查宣傳月啟動儀式,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直機關代表等社會各界代表共同參加。開展“人口普查一堂課”宣傳活動,培養中小學生的普查意識,帶動家庭成員積極參加人口普查。聯合國家統計局青島調查隊組織開展“統計法頒布紀念日”暨統計法治宣傳月活動,圍繞當前統計熱點,現場為群眾解答疑問。通過普法宣傳活動,使社會公眾進一步了解統計法、遵守統計法,對全社會充分理解支持統計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營造了濃厚的統計法治氛圍。
(五)持續強化監督保障
為確保信息安全、及時、準確、完整的傳達,市統計局對上網信息公開內容均按照《青島市統計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單》規定,做到上網信息“一事一審”“先審查、后公開”,確保了政府公開信息的安全性。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工作人員具體落實的審核機制,明確責任追究、嚴把審核關口,保證政務信息公開內容完整、界定準確。同時,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監督力度,設有舉報電話、郵箱等投訴渠道,接受公眾監督,努力提升統計服務水平,全年無投訴、舉報情況。
(六)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情況
2020年,市統計局共承辦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80號建議和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338號提案2件,主辦件1件,協辦件1件,全部按照流程進行了辦理。牽頭辦理提案的辦理見面率、答復率和滿意率均為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有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 |
4 |
4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88 |
1695824.56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其他處理”項目,主要是考慮新舊條例執行銜接以及極少數特殊情況。原則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都應當按照法定的處理方式做出處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行政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只計算原行為主體的案件數量,不計算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數量。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與新時代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對政務公開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為公開意識仍需進一步增強、公開范圍仍需進一步拓展、公開平臺仍需進一步優化、公開能力仍需進一步提升等。2021年市統計局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市政府部署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增強統計數據發布解讀和統計能力為核心,強化服務意識,堅持改革創新,加大統計信息公開力度,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報告事項。
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閩江路7號市政府二期辦公樓615房間;郵編:266071;電話:85912255;傳真:85912277;電子郵箱:tjjbangs@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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